(臺中19日綜合電)臺灣台中市黃姓男子星期日凌晨於一間超市內飲食,因在非休憩飲食區,遭店員制止,黃男離開後持辣椒水返回,還持辣椒水朝店員噴灑,警方獲報到場,依違反社維法查辦。
據臺媒報道,臺中市第二警分局18日凌晨2時許獲報,北區進化路一間超市發生顧客與店員衝突,警方到場調查,該超市設有顧客休憩飲食區,但20歲的黃男在消費期間,多次違反店家規範,在店內非飲食區吃買來的零食,店員湯姓男子發現後請黃離開現場,或至飲食區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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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黃男雖聽從離開現場,但1個小時後再度返回超市,湯男上前關切時,黃男突然掏出辣椒水朝湯男面部噴灑,導致湯男雙眼疼痛難耐、面部紅腫,另名蕭姓店員見狀立刻上前制止,並報警處理。
警方先協助將湯男送醫,所幸沒有大礙;警詢後雙方均不願提告,不過黃男朝湯男噴辣椒水部分,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送辦。
第二分局警分局長周俊銘提醒民眾,在面對消費糾紛時應保持冷靜,理性處理,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問題,以免觸犯法律並造成他人傷害,民眾如遇到糾紛,應立即向店家管理人員或警方尋求協助,避免衝突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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