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8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說,涉嫌毆打聾人電召車司機黃榮強的警員,已經被警隊紀律處分,不過他今天揭露,該警員受紀律處分的原因,是他未申報資產。
無論如何,拉沙魯丁對馬新社指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323(傷人)條文展開調查,報告也已提呈予副檢察司,等待進一步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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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正在等待總檢察署的進一步指示,看是要提控嫌犯,還是繼續加強調查;任何警察被指控犯罪,警隊都會將他們停職查辦,若罪名成立,他們將會被革除。”
此外,他也說,當警員因涉嫌不當行為而遭扣查時,警方相關部門就會對他們展開調查。
“根據武吉阿曼廉正及標準執行部調查發現,這名警員並沒有向警隊申報期資產,因此警方已對他採取紀律處分。”
較早前,遭柔佛攝政王東姑依斯邁護衛揮拳毆打的聾人電召車司機黃榮強不滿事發已2個月,打人者仍未被逮捕或提控,決定公開案發時的行車記錄儀視頻,希望獲得一個公道。
對此,拉沙魯丁回應道,涉及的警員已受到紀律處分,並在傷人罪下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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