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9日讯)政府决定将包括伤者在内的147名巴勒斯坦人,以人道主义方式带来马来西亚,尽管此举赢得广泛的掌声,但国内人权组织认为我国对待难民的方式不一,应以更一致和策略性的方式协助巴勒斯坦,甚至是其他冲突地区的难民。
人权研究与宣传中心(CENTHRA)创办人兼主席阿兹里莫哈末阿敏今日发表文告表示,这个富有同情心的举动旨在为巴以持续冲突中的伤者提供紧急医疗护理,凸显大马致力于为巴勒斯坦人提供需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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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尽管这种善举值得赞扬,但这也对我们人道主义的一致性和战略制造了问题。我们必须仔细审查我们对难民的援助方式,尤其是我国存在广泛的难民情况下。”
逾1400儿童人关押扣留中心
他说,当我国在向加沙儿童伸出援手时,不能忘记从其他冲突地区来马的1400多名儿童,当中主要是罗兴亚人,他们仍被关押在大马各地的扣留中心。
阿兹里表示,当局常援引1959和1963年大马移民法令来拘留这些难民,而亚太难民权利网络在2020年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有1000多名难民儿童被拘留在大马,无法获得教育和其他基本服务,这个现实与大马对待其他难民方式形成鲜明对比,凸显我国人道主义援助的不一致。
他说,政府决定将受伤的巴勒斯坦人带到大马也影响我国财政,因将147人从加沙送到大马的后勤工作,包括航空运输和医疗服务,涉及很大的费用,因此即使有很出站的出发点,也要考虑资源是否得到有效利用。
他认为,埃及、土耳其和约旦等地理位置靠近加沙的国家具有完善的医疗设施,能够处理大量伤者,由这些邻国来协助可确保更有效拯救更多生命,无需长途跋涉到大马治疗。
“大马自身的医疗保健体制已面临巨大压力。有关医院人满为患和等待时间长的报道很常见,即便少量新患者也会加剧这些挑战。”
免除以所需承担法律义务
“国际人道主义法,尤其是《日内瓦第四公约》规定,占领国有责任为被占领人口提供医疗服务;大马在承担这项责任后,可能无意中免除了以色列根据国际法所需承担的法律义务。”
阿兹里指出,我国移民法把包括难民在内的无证移民定为犯罪,可能导致这些巴勒斯坦难民被拘留甚至驱逐出境;同时大马不是1951年难民公约签署国,意味着大马难免缺乏法律认可与保护。
“虽然大马近期的人道主义姿态背后的意图值得赞扬,但我们必须始终如一、策略性地发挥我们的同情心。毫无疑问,加沙人民需要并值得我们支持,但我们境内已有许多难民,特别是那些仍被拘留的难民也需我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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