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的公共服務為人詬病多年,批評聲浪未曾停息,可是始終沒有辦法提高整體服務品質。這次的改革是難得的契機,希望會是一個轉折點,讓公共服務華麗轉身,迎來蛻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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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兼財長安華日前於第19屆公共服務首要大會(MAPPA)上,為公務員捎來好消息,宣佈了史上最高調薪:執行組、管理和專業組公務員調薪15%;最高管理層組的公務員調薪7%。
首相早在數月前已預告公務員將在年底大幅調薪,如今公佈進一步詳情,獲得公務員歡迎。此次調薪將分階段落實,首階段是12月1日,第二階段則落在2026年1月1日。
對於大幅調薪,公務員固然感到滿意,不過坊間卻也有不同的聲音,例如擔憂大調薪會刺激通脹,加重其他群體的生活成本。而且政府債務高企,調薪也會增加國庫負擔。
我國受低薪現象困擾甚久,中下階層(尤其是低收入者)面臨高企的生活費,苦不堪言。而公務員的薪金政策也已經12年未調整,肩上負擔亦同樣沉重。雖說目前通脹已受控,但爬上去的物價不會降下來,人民(包括公務員)須獲得更高的薪資,掌握更多可支配收入,才能過一個較為體面的生活。
就此而言,調漲公務員薪金,既不可避免,也無可厚非。隨著公務員薪資的提高,相信會吸引更多人投身公共領域;若私人企業為招攬人才,跟進調整薪金,或可帶動國內僱員收入上漲,擺脫中等收入陷阱。
另一方面,也有人質疑公務員服務品質欠佳,為人詬病,何以獲得大幅調薪?就績效制度而言,薪資與表現應該掛鉤,如此方能產生激勵作用,走向高效率;“大鍋飯”式的制度,讓所有人無論表現優劣皆享平等待遇,只會把精英變成庸才,鼓吹懶散平庸。因此,倘若只是大幅加薪,忽略績效,不談表現,確實有不妥之處。
然而,12月起生效的公共服務薪酬制度改革不僅是讓公務員加薪而已。這是一個根據表現而定的薪資制度。簡言之,政府把公務員的表現和獎懲掛鉤起來,誠如首相所言,“任何人表現卓越,將會獲得獎賞;如果無法表現良好,則會受到對付。”此前一直“混日子”的公僕,就必須振作。這些公務員不能再得過且過,數日子等加薪等升級,而是必須提高表現。
首相已表明,公務員常年調薪(PGT)必須符合特定年度表現評估分數,無法取得該分數水平者可被中止服務;而且政府決定將年度表現評估的最低分數水平,從原本的60%調高至75%,以鑑定表現低下的公務員標準,而不達標的公務員可被列入退場政策(Exit Policy)被中止服務。
由此可見,此次的公務員薪資變動,只是整個改革配套中的一環。政府為提升公僕表現,祭出了“胡蘿蔔和大棒”,既有獎勵也有懲罰。國人皆期望,新的制度能發揮作用,警惕公務員之餘,也激勵他們交出成績。
大馬的公共服務為人詬病多年,批評聲浪未曾停息,可是始終沒有辦法提高整體服務品質。這次的改革是難得的契機,希望會是一個轉折點,讓公共服務華麗轉身,迎來蛻變。當然,必須強調,並非所有公務員都表現不佳,當中也不乏高效者,只是就整體而言,公共服務始終予人一種效率低落的觀感。
在改革公共服務的路上,政府踏出了一步,而這一步並不容易。隨著公務員大幅調薪,政府須承擔逾100億令吉。在國債沉重的當下,這可謂加重負擔。因此,公務員在調薪之後,應一改往昔之工作態度,積極提高效率,專業地為民服務,不負政府的苦心與民眾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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