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0日綜合電)法外情!
“感謝暖心的檢察機關!我已經收到錄取通知書啦!目前在一家餐廳打暑假工,賺點大學所需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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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交通肇事不起訴案件當事人小玉(化名)在收到南通一所本科院校寄來的錄取通知書後,忍不住給連雲港市灌雲縣檢察院檢察官發來信息,分享她即將邁入大學校園的那份喜悅。
據現代快報報道,2024年3月25日凌晨5時許,高三女學生小玉騎著電動自行車前往學校,為了節約到校時間,小玉沿灌雲縣某路段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因當日天色較暗且雨天路滑,在對前方路況觀察不到位的情況下,小玉將同向步行的潘某某撞倒,致潘某某受傷就醫2天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灌雲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小玉因逆行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潘某某因未在人行道內行走承擔次要責任。
2024年4月25日,灌雲縣公安局以小玉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受理該案後,在弄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考慮到事故發生後小玉積極施救並與家人主動賠償,取得被害方親屬諒解,且小玉正奮力備戰高考等情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擬對小玉作不起訴處理。
2024年4月26日,灌雲縣檢察院組織召開小玉交通肇事擬不起訴案公開聽證會,邀請婦聯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家事律師擔任聽證員。
聽證會上,檢察官首先介紹了該案基本案情和案件聽證主要問題,引導各方當事人陳述意見與答辯,圍繞聽證焦點問題展開調查核實。
婦聯專家結合自身專業背景、工作經驗,闡釋了對高考考生教育、感化、挽救的重要意義,並對小玉開展心理疏導,引導其緩解和釋放負面情緒。
來自灌雲縣婦聯的聽證員孫芹發表聽證意見時說:“小玉雖滿十八歲,但社會閱歷較淺,一旦被貼上犯罪標籤,不利於重返社會。小玉有明顯的悔過表現和正向改變,且被害人家屬對不起訴決定無異議,建議檢察機關發揮一體化辦案優勢,對小玉交通肇事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儘快辦結作出不起訴決定,讓其放下心理包袱輕鬆備考。”
經評議,3位聽證員一致認為該案不起訴決定符合法律規定,建議檢察院快速辦結該案的同時推進訴源治理,加大對上早課走讀生的保護力度,預防涉及高中生交通事故再次發生。
聽證會結束後,承辦檢察官為小玉開通快速辦結通道,聽證當天主動加班,該案從受理到審結僅用時2天。在檢察官的幫助下,小玉得以順利走進高考考場,並最終圓夢大學。
在後續實地調查中,承辦檢察官發現多起事故發生路段均較為偏僻,冬季部分路段清晨5時路燈就已關閉,存在安全隱患。調查核實後,灌雲縣人民檢察院聯合該縣住建、交警、教育、城管等職能部門,就加強路政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召開圓桌會議,共同協商解決,並就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備齊環衛安全作業裝備、科學設置路燈照明時間等方面達成共識。目前,相關安全隱患已整改完畢。
另據極目新聞報道,這個結局體現了溫情的一面,受害人家屬的大度讓人感佩。輕罪不起訴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原則,做到罰當其罪,可以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數,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法理情的相統一,也有利於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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