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自幼信奉兴都教的女子,因被母亲单方面改信伊斯兰后,向法庭提出恢复兴都教信徒身分,经重重审讯后,被联邦法院庭宣判维持其穆斯林身分。
她今日向联邦法院提呈复审申请,要求推翻法院的判决,并重组法官阵容来审理她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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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女子(37岁)的代表律师苏仁德拉告诉《马新社》,他们是根据1995年联邦法院条例第137条文,在8月16日提出上述申请。
他说,女子要求联邦法院撤销在5月3日的裁决,也要求由联邦法院重组法官阵容,来审理她的上诉。
今年5月3日,联邦法院以2比1的裁决,维持上诉庭的判决,该判决重新确认女子为穆斯林身分。
该女子在申请中表示,联邦法院的多数决定是失察所致(per-incuriam),超出了法庭管辖权,违反自然公正原则,导致严重的司法误判。
择定9月18案件管理
该复审申请的案件管理定于9月18日进行。报道指出,该女子在雪兰莪出世,父亲是兴都教徒,母亲是佛教徒。她声称自己在1991年,即4岁时被母亲改信伊斯兰,但未获父亲同意。
女子母亲离婚后,与一名穆斯林男子结婚。尽管女子被改教,但母亲和继父允许她继续信奉兴都教。
在2013年12月12日,该女子在吉隆坡伊斯兰高庭入禀诉讼,要求宣判她不再是穆斯林。
然而,高庭于2017年7月20日驳回申请,伊斯兰上诉庭也在2017年8月1日驳回上诉。
随后,该女子在民事高庭提起诉讼寻求脱教。2021年12月21日,该女子在沙亚南高庭赢得诉讼,法庭宣判她不是穆斯林。
然而,在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S)和雪兰莪州政府提出上诉后,上诉庭在去年1月13日,以2对1的多数票下,推翻高庭判决,恢复女子穆斯林身分。
今年5月3日,联邦法院以2比1的决定,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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