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指出,聯邦政府接管登嘉樓投資機構(TIA,一馬公司前身)的決定,從來都不是納吉為了自身利益而進行的陰謀。
納吉被控一馬公司(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進入第4天口頭陳詞。納吉在此案中面對4項濫權控狀以及21項洗黑錢控狀,他被指將1MDB資金存入其大馬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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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最初是由登州政府所設立,作為推動該州發展的主權基金。在聯邦政府接管TIA後,TIA在2009年9月25日,易名為1MDB。
沙菲宜陳詞時指出,第13名控方證人1MDB前董事會成員丹斯里依斯密、第8名控方證人納吉前特別官員拿督安哈里以及第49名控方證人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都在法庭上明確供稱,TIA的成立和聯邦政府提供的政府擔保都是應時任國家元首的要求,而不是納吉的要求。
他說,納吉與TIA的成立及TIA董事和高層的任命無關。
“2009年3月27日,TIA時任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致函建議政府為TIA發行50億令吉債券一事給予政府擔保。”
納吉堅持要求登發保證函
沙菲宜說,很明顯,即使在為TIA獲得聯邦政府擔保後,納吉仍然以聯邦政府和財政部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堅持要求登州政府發出信心保證函。
“這證明納吉在此事件中並沒有個人利益,而是為了聯邦政府的利益。”
他指出,納吉當年曾擔任副首相,他是在TIA獲得政府擔保後,才成為首相兼財長部長。
“正如政府向TIA提供50億令吉聯邦政府擔保一樣,聯邦政府接管TIA的決定從來都不是納吉為了自身利益而進行的陰謀。
“實際上,聯邦政府是通過接管TIA來進行干預,以防止聯邦政府支持和全額認購的50億令吉債券出現違約。”
此外,納吉的另一名代表律師旺阿茲萬陳詞時指出,從文件中可以清楚看出,是沙魯爾提出由聯邦政府接管TIA,而不是納吉的提議。
沙魯爾也是此案的第9名控方證人。
旺阿茲萬指出,為了正確的確定納吉在批准政府收購TIA時是否濫權,法庭有責任考慮最終導致聯邦政府別無選擇,只能干預將TIA聯邦化事件所涉及的背景和情況。
指沙魯爾通信提多項建議
他說,將內閣的決定(聯邦政府接管TIA)歸咎於納吉濫權,絕對是虛偽的,因為提呈法庭的文件顯示,沙魯爾多次與(時任)首相(納吉)通信,提出相關建議。
他表示,這些建議包括了向納吉保證,財長機構無需獲得國會同意,政府即可接管TIA;沙魯爾甚至提出了董事會的組成,並負責管理董事會。
“沙魯爾追趕讓聯邦政府接管TIA的舉動不能被忽視,甚至被淡化;要麼是沙魯爾迫不及待的要開始工作,要麼是TIA的管理層迫不及待地想盡快擺脫登州大臣對TIA的控制。”
旺阿茲萬指出,無論哪種情況,事實都表明登州大臣和TIA的管理層要麼失敗了,要麼不願意解決他們的分歧,形勢的緊迫性迫使聯邦政府介入。
他說,根據查案官的供詞,沒有證據說明登州大臣受到納吉的影響,而放棄對TIA的控制。
旺阿茲萬:沙魯爾是真正受益者
此外,旺阿茲萬指出,勿相信沙魯爾所說的,而是要看後者所做的。
他說,證據顯示,在聯邦政府接管TIA的事件中,沙魯爾比納吉更感興趣,是真正的收受利益者。
“沙魯爾一直非常渴望讓聯邦政府從州政府手中接管TIA。”
他指出,沙魯爾是為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服務,多次向劉特佐和其代理人轉移大量資金。
此案將於9月2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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