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马来亚银行助理经理法兹拉奥玛证实,两年前有一笔4万9000令吉的款项存入土团党前宣传主任拿督旺赛夫的私人银行账户。
法兹拉任职于马来亚银行武吉白沙罗分行,他今日作为案件第11名控方证人,到地庭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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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上述支票于2022年10月25日存入旺赛夫名下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账户。
不过,对于存入这笔钱的人,他无法确认有关人士的身分。
“我可以确认有4万9000令吉的款项存入了账户,但我无法确定是谁存入的,因为这不属于我的职权范围……但钱确实已经存入了。如果要知道支票的详细信息,我们可以向总部(马来亚银行)提出查询申请。”
法兹拉在主控官副检察司西蒂阿米拉询问下发表证词。
对于这笔4万9000令吉的转账一事,他说,只有一次,这是在2022年10月25日。
案件9月3续审
法官罗斯里阿末择定案件于9月3日继续审讯。
49岁的旺赛夫被指控向廖丹泉(译音)索取贿赂,以帮助Nepturis有限公司通过政府的资格预审,获得价值2亿3200万令吉的中枢大道计划。
他还被指控通过其公司WSA Advisory Group有限公司的CIMB银行账户,接受了Nepturis有限公司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账户转账的696万2694令吉54仙现金,作为帮助该公司获得中标通知书的报酬。
旺赛夫被指控于2022年4月在湖滨公园的皇家湖畔俱乐部,以及同年7月8日至9月30日在联昌银行武吉东姑分行,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另外,旺赛夫也涉及559万令吉的18项洗钱指控,指他将非法所得的款项用于购买福特Ranger车辆、支付给马来西亚国家体育理事会,并将款项转移至几家公司账户,包括Sinar Karangkraf有限公司的账户。
控状指旺赛夫于2022年8月12日至11月13日期间,在联昌银行武吉东姑分行违反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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