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5日訊)馬來西亞廠商聯合會(FMM)主席丹斯里蘇添來說,若把最低薪金提高到2000令吉,意味著基本工資立即增加33%,這將對整體工資成本產生連鎖反應。
他指出,該會支持檢討最低薪金,但應該逐步調整最低薪金,避免對企業造成衝擊,特別是微型、小型和中型企業,因為這些企業可能沒有足夠的財務靈活性,來吸收勞動力成本的大幅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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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調整最低薪金不但能改善工人福利,也不會給企業帶來沉重的財務負擔,對行業來說更具可行性和可管理性。”
一些經濟學家和勞工界人士認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我國的最低薪金應該至少每月2000令吉,以支付基本生活費用。
僱聯:屬中小企
97%僅勉強收支平衡
馬來西亞僱主聯合會(MEF)主席拿督賽胡先指出,大馬97%企業都是中小型企業,他們只能勉強維持收支平衡,並在薪資方面苦苦掙扎。
他說,私人領域的薪金和工資與員工績效和生產力水平密切相關,若員工能夠帶來更高的生產力,有助於公司的增長,僱主自然願意支付更高的薪水和工資。
“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員工的績效,以創造僱主和員工共同成長的良性循環,而僱主通常是根據市場慣例以及其他因素來發放工資。”
他說,員工會因工資上漲,而獲得更高的生活水平,公司則通過提高績效和生產力,來獲得成長和成功。
“除了每月發放的薪水外,私人領域的僱主一般會根據業務績效和僱員表現發放獎金,提高員工的實際收入。”
新聞背景
最低薪金制2013年開跑
馬來西亞最低薪金制是於2013年1月1日正式開跑,在10年期間從900令吉增至1500令吉,漲幅約66.67%。
一開始,半島每月最低薪金設為900令吉,東馬則是每月800令吉。
2016年7月1日,政府首次調整最低薪金,半島每月最低薪金為1000令吉,東馬則是每月920令吉。
2019年和2020年,政府連續2年調整最低薪金。2019年1月1日起,全國最低薪金統一為每月1100令吉。
2020年1月10日,政府在憲報上頒佈,從2月1日起,全國56個主要城市的最低薪金提高至每月1200令吉。
自2022年5月1日起,聘請5人以上的僱主都需要向員工支付最少1500令吉的薪資,聘請5人或以下的僱主則在2023年7月1日落實。
任何未能遵守2022年最低薪金制度支付僱員薪金的僱主,將在2011年國家薪金諮詢理事會法令第43條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每名僱員)。
漸進式薪金邀1000僱主參與
根據人資部早前文告,漸進式薪金和最低薪金制度將協助增加員工的收入,促進薪金增長率,有助於解決國內生產總值(GDP)太低的問題。
政府也同意從6月至8月推行漸進式薪金實驗性計劃,1000名僱主可以申請參與,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進行。
數據顯示,最少有87萬5000名私人領域的員工原本薪金低於1500令吉,如今可以享有最低1500令吉的收入,而漸進式薪金制政策也讓最低薪金制和與生產力掛鉤的薪金制度(PLWS)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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