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一对夫妻涉嫌疏忽照顾3岁女儿,导致女儿不慎吸毒,夫妻今日在地庭对此表示不认罪。
3岁女儿在上个星期经过检测,发现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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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夫妻为小贩,年龄分别是26岁及21岁,他们被控于上周一(19日)上午11时在甲洞的一间公寓内涉嫌上述罪名。
若罪成可监20年罚5万
两人在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下被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2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副检察司诺艾莎没有提出保释建议,不过如果法庭允许保释,她要求保释金为每人3万令吉,并且需要定期到附近警察局报到及不得干扰证人。
替两名被告辩护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艾德温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因为两人需要承担家庭负担,并且没有固定收入。
法官依兹拉利占批准两名被告以每人8000令吉保释,外加1名担保人,以及附加主控官提出的上述保释条件。
他择定案件于10月10日继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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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3日讯)6岁自闭症男童扎恩遇害一案,被控疏忽照顾的父母以控状存在缺陷为由,反对有关控状,惟遭地庭驳回。
地庭法官莎莉扎是在聆听了主控官阿卡利亚副检察司,及扎恩父母再英和伊斯玛尼雅的代表律师哈里斯马哈德万陈词后,做出上述裁决。
指控状不存在缺陷
“法庭已审查被告提出的初步反对,并考虑了控方和辩方的陈词后,认为此案的控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缺陷。”
她说,控状中没有任何内容表明被告被剥夺了适当的辩护,因此裁定辩方(被告)的初步反对被驳回。
较早前,阿卡利亚陈词时指出,控方将在审讯中确定受害者扎恩是由2名被告所照顾,并且将通过证人的供词证明是被告的疏忽导致扎恩遇害。
“因此,我相信被告所面对的控状并没有缺陷。”
然而,哈里斯马哈德万辩称,控状中的疏忽要素不够详细,使到2名被告处于不利地位。
“我们认为,有关控状并未具体说明我的当事人(2名被告)是如何疏忽照顾受害者。这种疏忽是以什么方式发生的?”
“他们是让孩子逃跑,还是把他留在无人看管的地方,没有大人看管?控状应包含基本细节。”
对此,阿卡利亚反驳说,现阶段没有必要具体说明疏忽是如何发生的。
在去年6月13日,扎恩的父母在八打灵再也法庭被控疏忽照顾,两人皆不认罪,获准以各别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2023年12月5日中午12时左右,6岁自闭男童扎恩在位于白沙罗达迈地区PJU10的住家公寓范围内失踪,父母因此报案并透过社交媒体找儿子。
翌日晚上约10时,警方在距离扎恩住家约200公尺的河流发现其尸体;扎恩的遗体经过法医剖验后发现,其颈项有明显的勒痕,身体也有防御性伤痕,警方随即将案件列为谋杀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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