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因未遵守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要求,证券监督委员会旗下的稽查监督局(AOB)今日宣布,对大马致同会计事务所(Grant Thornton)及审计合伙人莫哈末黑兹霖苏琪曼(简称黑兹霖)开罚单,分别罚款15万令吉和3万7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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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B发表文告,黑兹霖是在大马会计师协会(MIA),修订有关职业道德、行为和实践的内部章程的过渡期间,违反了重要规定。
根据文告,黑兹霖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是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活动的参与合作伙伴和参与质量审核员,而接着他需要至少有连续三年的冷静期。但他没有根据章程,而连续7年涉及该上市公司的审计活动。
为了确保审计独立,MIA的内部章程规定,审计业务合伙人不得连续7年参与同一公司的审计活动。
AOB严肃的看待这项违规行为,因为审计独立和遵守道德标准是审计行业的基本要求。
并指出:“大马致同会计事务所违反了MIA的国际质量管理标准1(ISQM 1)中的目标,尤其未能遵守审计独立和道德标准。”
大马致同会计事务所和黑兹霖都已针对AOB的惩罚,向证监会提出上诉。证监会审理后,确认AOB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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