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涉嫌虐杀8岁女童的生母和继父,今日被带上士拉央推事庭面对谋杀的罪名。
继父莫哈末祖尔米(29岁,保安人员)和生母诺法兹菈(30岁,家庭主妇)今日在推事蔡源福(译音)面前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由于此案属于高庭权限,因此推事庭没有记录被告认罪与否。
ADVERTISEMENT
两人被控于本月17日早上11时51分至下午3时51分,在万挠公主湖镇的一栋公寓单位杀害诺阿妮莎,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以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
法庭择定10月16日过堂,以提呈化学和验尸报告。
本案主控官为诺伊扎丽娅副检察司,两名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