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一名失业男子3年前在脸书上发表冒犯伊斯兰的评论,今天在吉隆坡地庭判处1万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
48岁的恩奇亚对指控表示认罪后,法官西艾米娜对其作出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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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奇亚被控于2021年5月20日在其脸书账户“Engkiai Kiai”上发表了冒犯性评论,意图引起他人不满。
该帖子于2021年5月22日上午11时24分在旺沙马朱商业犯罪调查组的警察网络调查响应中心(PCIRC)办公室被查看。
此指控是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1998》第233(1)(a)条文提出,并依据第233(3)条文受罚,一旦罪成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并罚;定罪后继续违法,每天可被罚款1000令吉。
副检察司旺阿末代表控方出庭,而恩奇亚则没有律师代表,他是一名单亲父亲,有6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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