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一名失業男子3年前在臉書上發表冒犯伊斯蘭的評論,今天在吉隆坡地庭判處1萬令吉罰款,若無法繳付則以3個月監禁取代。
48歲的恩奇亞對指控表示認罪後,法官西艾米娜對其作出此判決。
ADVERTISEMENT
恩奇亞被控於2021年5月20日在其臉書賬戶“Engkiai Kiai”上發表了冒犯性評論,意圖引起他人不滿。
該帖子於2021年5月22日上午11時24分在旺沙馬朱商業犯罪調查組的警察網絡調查響應中心(PCIRC)辦公室被查看。
此指控是根據《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1998》第233(1)(a)條文提出,並依據第233(3)條文受罰,一旦罪成最高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1年,或兩者並罰;定罪後繼續違法,每天可被罰款1000令吉。
副檢察司旺阿末代表控方出庭,而恩奇亞則沒有律師代表,他是一名單親父親,有6名子女。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