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中最值得同情的是珍纳和伊索拉,她们凭自己的努力拿下奖牌,但是,却因为外来的干预,可能断送了运动前途。她们是直接的受害者,马运会的铜牌,也许是她们的最后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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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纳和伊索拉是登嘉楼选手,她俩在马运会的10米高台双人跳水获得铜牌,珍纳也在1米跳板得到铜牌。
正常情况下,登嘉楼州政府应该奖励两位女选手;然而,真实情况是,州政府脸红耳赤的放话:“是谁允许她们参加马运会?州政府要追究责任。”
原来,登州政府已制定服装规范,禁止女穆斯林运动员穿着“暴露”。禁令之下,跳水和韵律体操等比赛,都不准参加。
珍纳和伊索拉都是穆斯林,她们竟然参加了这一次的马运会比赛,而且还为登州赢得奖牌。
只是,这3面奖牌在登州政府眼中不是荣耀,而更像是打脸──明明不准你们参加,你们却还真去了,把我登州政府放在哪里?
事后,登州业余游泳协会承认是它派出的代表,经费是出自协会和选手家长,协会也作出道歉。
不过,细读声明,看来事件有蹊跷。难道州体育理事会和州政府真的不知情?
声明表示,协会误解州政府对运动员的服装规范;协会之前也曾经要求州体育理事会予以批准,因为这些运动员已经进行长期训练。
逻辑推论,首先,登泳协不可能不了解这项服装规定。服装争议早已炒得沸沸扬扬,更和登泳协息息相关,包括能否派代表参赛,甚至日后要以何种形式存在。
其次,登州体育理事会和负责登州体育的行政议员不应该不知道马运会登州跳水选手是女穆斯林。毕竟,他们会预先检查名单,而选手们也是公开前往砂拉越比赛,她们在代表团内,岂能不被发现?
这就让人猜测说,州当局和登泳协之前是否有默契,让这些女穆斯林跳水选手前往参赛?
在此之前,登州体育事务行政议员希山姆丁曾经表示,州服装规定必须推行,但是,也要以mesra syariah的途径,通过教育和鼓励的方式推行,并且视情况作出调整。
换句话说,关于服装规范,可以通融处理。
只是,就在珍纳和伊索拉赢牌之后,登州诚信党青年团团长万哈斯比提出置问,何以州政府允许女穆斯林参加跳水赛,违反了州服装规范。
他也问说,既然允许女穆斯林参加跳水,为何不允许女穆参加韵律体操?
这一问就炸开了锅。原本得奖后没有争议,这一置问之下,州政府老脸挂不住,要追究责任,而登泳协就得出面揹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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