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一名本地華裔婦女在16年前遺失大馬卡後,疑遭許久未聯絡的舅舅長期盜用為表弟妹們申請國籍,近期還被大耳窿追9萬令吉的債務,苦不堪言。
事主的舅舅甚至惡人先告狀,反誣衊是事主自願借出大馬卡給對方使用,直到母親親自致電舅舅責問,後者才承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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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霹靂的事主黃女士(38歲)和丈夫林先生(40歲),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幫助下召開記者會時指出,她於2008年遺失大馬卡後,已立即報警並申請新大馬卡,之後的生活一切如常,直到2015年才發現異樣。
“當時我和交往多年的丈夫決定結婚,怎料到國民登記局(JPN)準備登記結婚,被官員告知我的名下已有3名孩子。”
她指出,當年還是男友的丈夫,還險些因此和她分手,幸好他最終選擇相信我的為人,和我一起面對這一切。
黃女士指出,雖然當時名下有孩子,但在法律上仍是未婚狀態,才得以順利和丈夫登記成婚。
“我當時報了警,要求國民登記局官員調查,這些年來也不斷跟進調查進展。”
黃女士指出,2年前孩子出生後,在申請報生紙時也面對問題,前後花費很多心思才成功申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年,我突然收到阿窿發來的9萬令吉追債短訊,而欠債者竟是許久未見的舅舅。”
她說,也是因為大耳窿追債信息,她才能順藤摸瓜去打聽,後來輾轉得知這位目前不知人在何處的舅舅,相信是娶了一位越南籍非法移民,生了3個孩子後,盜用她的大馬卡,為3個孩子登記報生,讓她莫名其妙當了16年的“媽媽”。
她指出,她有把這些情況如實告知負責其案件調查的國民登記局官員。
“據我所知,當官員聯繫舅舅瞭解情況時,他竟然惡人先告狀,指是我自願借出大馬卡給他使用。”
她指出,母親得知後非常生氣,親自致電給舅舅,一番追問後,他才承認是偷走並盜用大馬卡的。
她無奈指出,母親家中有十多位兄弟姐妹,且大部分許久沒有聯絡,大家都不瞭解這名舅舅的近況。
黃女士坦言,她目前僅希望能儘快將3名不屬於她的孩子,從其名下移除,還她一個公道。
“我也很擔心,舅舅還會繼續盜用我的大馬卡進行其他不法勾當。”
丈夫: 侵犯親生兒權益 財產分配或也遇問題
陪同愛妻面對一切的林先生指出,當年要註冊的時候得知此事,他一度懷疑妻子故意隱瞞育有3名孩子的情況,導致2人差點因此分手。
他說,後來因為思考兩人在一起數年,也相信妻子的為人,才決定和她一起面對及解決問題。
他說,去年接到大耳窿追債短訊時,讓他非常擔心全家的安危。
他指出,遲遲無法把3名素未謀面的孩子移除,也侵犯了親生兒子的權益,萬一以後有任何事情,是不是還需要妻子為他們負責呢?
“而且長遠來看,我們夫妻倆的財產分配,也恐怕會遇到問題。”
陳凱榮:舊大馬卡芯片將作廢 舅舅能為孩子報生存疑慮
馬華雪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陳凱榮律師指出,依據慣例黃女士在報失並申請新大馬卡後,舊大馬卡芯片將作廢,但其舅舅卻能以此為3名孩子報生,這點充滿了疑慮。
他分析指出,或許是事主舅舅在未報失前就為孩子報生,但也可能通過其他非法途徑,然而一切都是未知數。
陳凱榮指出,根據我國法律,此事可從刑事和民事途徑進行解決,若是刑事層面,可援引1959年國民登記法令25(1)(e)條文對付涉案者,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3年或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若從民事來看,黃女士可向法庭申請法定聲明,再呈交給國民登記局,要求當局將3名孩子從她的名下移除,而這一切順利的話,那3名孩子或將失去公民身分。”
另外,張天賜指出,雖然大馬卡被盜用的案例並不少見,然而大多用作借貸用途,甚少遇到為孩子報生的投訴。
為此,他呼籲任何人一旦遺失大馬卡,都應該向警方報失及重新申請新大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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