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29日美聯電)韓國憲法法院於週四裁定,政府應設定2030年後的碳排放目標。此前一群年輕的環保人士以“人類胚胎”為主要原告,向韓國政府提起了一項開創性的氣候訴訟。
法院勒令政府拿出到2049年更具體的行動計劃來支持其氣候目標,這對環保人士而言是重大勝利。氣候活動人士表示,韓國未能加快減排速度,相當於侵犯了他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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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洲首個此類案件中,原告聲稱韓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承諾不足且未實現,侵犯了憲法保障的人權。
最近,美國蒙大拿州一項類似的由青年領導的行動取得了成功,而歐洲高等法院正在審理另一項類似的行動。
這起案件被稱為“啄木鳥等人訴韓國”,其中包括254名原告的4份請願書,其中包括許多在2020年開始向政府和立法者提起訴訟時還是兒童或青少年的年輕人。
他們認為,韓國目前的目標是到2030年將碳排放量從2018年的水平減少35%,這不足以應對氣候變化的影響,而且這些目標沒有得到足夠的實施計劃的支持。
他們還指出,儘管該國的目標是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但該國尚未制定2031年後減少碳排放的計劃。原告聲稱,韓國所謂寬鬆的氣候政策侵犯了他們的人權,使他們容易受到未來環境惡化和氣候相關危害的影響。
不過,法院沒有要求韓國政府根據其碳中和法案制定更雄心勃勃的2030年目標,也駁回了原告要求制定更具體計劃以確保實施的要求,原因是原告未能證明該政策違憲。
然而,法院確實支持了原告的論點,即該國需要制定從2031年到2049年的減排計劃,並命令政府在2026年2月28日之前修改碳中和法,以涵蓋這些計劃。
韓國政府沒有立即對這一裁決置評。
類似氣候案例在其他國家都有闖關成功的案例,例如,2021年德國的氣候目標被裁定不充分且違憲。
但在加州,一項由兒童主導的訴訟指控政府未能遏制汙染,但在5月被駁回。
一名12歲原告尹賢靜的律師告訴法新社,原告的年齡讓他們更加強烈地感受到人們對改變的渴望,並敦促法院做出有利於他們的裁決。
尹賢靜表示:“這不僅僅是一個象徵性的訴訟,而是一場我們能夠而且必須贏得的訴訟。”
“氣候訴訟的實質與憲法法院判決的良心拒絕服兵役、墮胎權等與基本權利相關的眾多憲法問題沒有什麼不同。“如果我們推遲減輕氣候變化負擔的反應,這個負擔就會傳給後代。”
來自“青年為氣候行動”環保組織的尹賢靜在首爾接受路透社訪問。(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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