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9日美聯電)香港地方法院於週四對現已停業的網媒《立場新聞》前編輯鍾沛權和林紹桐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案作出判決,裁定兩人和母公司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
該案是香港主權移交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罪的審訊,爭議焦點包括是不是需要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案件從2022年開審至今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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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2021年12月29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鍾沛權和林紹桐,立場新聞同日宣佈停運。其後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新聞網站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具有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等意圖。
《立場新聞》是香港最後幾家公開批評政府的媒體之一,2019年香港爆發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後,港府對異見人士進行了鎮壓。
根據殖民時代的煽動法,該罪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和5000港元(約2773令吉)罰款。法官郭偉健預計不會在同一天判刑。
該媒體的控股公司Best Pencil(香港)有限公司因同一罪名被判有罪。在2022年10月的審判中,該公司未派出代表。
鍾沛權聞判後顯得很平靜,而林紹桐缺席出庭。
聽證會原定於下午2點30分舉行,但晚了一個小時才開始,數十名居民和記者在上午排隊等候。
由於等待上訴結果等原因,判決書的發佈被推遲了幾次。
吳凱文是第一批排隊的市民之一,他說自己曾經是《立場新聞》的讀者,一直在關注此案;28歲的吳姓男子說,《立場新聞》停刊後,他少看新聞了,並認為香港失去了一些批評的聲音。他說,如果這些編輯被判有罪,他會有“複雜的感受”。
這名在風險管理行業工作的男子表示:“他們報道真相,捍衛新聞自由。”
本案於2022年10月開審,據檢方在法庭上表示,立場新聞有17篇文章涉及煽動,屬於6大範疇,包括“泛民初選案”、“12港人潛逃案”、“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國安法相關執法行動和司法程序”、“中大暴動案”及“攻擊中央和政權”。
這些文章包括流亡海外的羅冠聰、許智(峰)等人的專訪,及因參與泛民初選案正被還押的何桂藍及鄒家成等人的專訪,以及其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資深媒體人區家麟的部落格文章等。
檢方表示,香港國安法頒佈後社會仍充斥“政治炸彈”,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發布煽動文章,是明顯是經細心安排,“推波助瀾,加強該些反政府議題的效力”。
檢方又指,訪問羅冠聰等人是美化他們成“人權鬥士”,訪問何桂藍等初選案參與者是介紹其“非法理念”。
鍾沛權在法庭上陳詞時提到,訪問流亡海外的政治人物是反映他們的精神面貌及經歷,立場新聞以往曾訪問建制派等不同政治光譜的人。
《立場新聞》宣佈停止運作後,另一個網絡新聞媒體《眾新聞》以不斷惡化的媒體環境和對其員工的潛在風險為由,宣佈熄燈。
在無國界記者組織最新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中,香港在180個國家/地區中排名第135位,低於2021年的第80位。今年3月,香港政府頒佈了另一項新的安全法,許多記者擔心這可能會進一步限制新聞自由。
香港政府堅稱,香港仍享有基本法所保障的新聞自由。
與此同時,俗稱“屠龍小隊”的“反送中”運動激進組織曾策劃用槍械及爆炸品殺害警員,案件週四有裁決,7名被告中,大多數全部罪名不成立,只有一人的“串謀危害生命爆炸”罪名成立。
這起案件由高等法院審訊,7名被告都不認罪,經過一段時間審訊,陪審團27日開始退庭商議,週四下午裁定賴振邦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名成立,其餘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該罪行最高可判20年監禁。
在持續了近80天的審判中,檢方表示,警方在一所中學附近發現了兩個簡易爆炸裝置。
警方還在三名被告的家中繳獲了四支槍,包括一支AR-15步槍,以及數百發子彈。
另外7人此前已經認罪,據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以及成員彭軍壕和蘇緯軒作為控方證人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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