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訊)聯邦法院推翻上訴庭的裁決,之前逃過鬼門關的前警員,終究被判死刑。
以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哈密達為首的三司今日批准控方提出上訴;另兩司為法官拿督諾丁哈山和拿督哈妮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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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在2021年3月宣判莫哈末凱魯安努亞殺害2歲繼女罪名成立,判處死刑。不過,上訴庭在去年6月8日將莫哈末凱魯安努亞面對的謀殺罪,改判為不構成謀殺的罪行,判處莫哈末凱魯安努亞監禁10年。
依茲尼娜副檢察司代表控方,莫哈末凱魯安努亞的代表律師則是法立阿扎,兩人在接受馬新社電訪時,證實聯邦法院的裁決。
依茲尼娜說,法官哈密達認為高庭的判決是正確的,因為控方已證明謀殺罪名超越合理懷疑。
也駁要求無罪釋放交叉上訴
隨著上訴庭的裁決被推翻,聯邦法院也在同日駁回莫哈末凱魯安努亞要求無罪釋放的交叉上訴。
莫哈末凱魯安努亞被控於2015年11月6日早上7時至7時30分,在吉隆坡旺沙馬朱的一棟公寓單位內殺害哈妮絲阿曼達。
在審訊期間,高庭傳召哈妮絲的生父和繼母,兩人供稱在2015年11月期間,發現哈妮絲身上的瘀傷。哈妮絲生父供稱,孩子曾抱怨身上疼痛,並告知他,是“Papa Bi”導致她身上的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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