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人人都能飞”的时代,坐飞机已经从奢侈的出游方式,渐渐变成日常的交通选项,乘坐飞机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权益须受到更大关注,政府有责任积极介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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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经济市场中,“消费者至上”的概念甚为盛行。乍看之下,似乎消费者的地位非常高,权益得到了完善的保障。然而,在某些领域,消费者却是弱势的一方,需要政府介入干预,维护他们的权益。
譬如,在航空领域,消费者(乘客)表面上是航空公司的“米饭班主”,决定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然而在某些服务层面上,消费者的权益却未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虽然消费者尚未至于沦为“俎上肉”,任由宰割,但在某些情况下,权益确实会受到损害。
航班取消或延误,并非新鲜事。当中原因包括一些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如天气问题、突发事件),以及航空公司的内部因素(如营运不当、管理失误);前者虽然也造成乘客不便,但至少“尚可谅解”;然而后者却是由乘客来承受航空公司的错失,这并不合理。
航班取消或延误之后,航空公司通常会提供补偿,例如饍食、住宿,或安排另一趟班机。不过,乘客各有不同情况,他们需要更多的选项来保障权益。
近期一连串的航班取消、延误事件,已成为新闻焦点,引起广泛关注。其中,马航缩减航班的举措,打乱了乘客的出行计划,有乘客的启程航班被改至与原定回程航班同一天,也有乘客面临机场更换的问题。
种种情况显示,乘客的利益已受侵蚀,需要政府出手相助。经过修订的《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相信能发挥作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利益。
根据修订后的《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自9月2日起,凡延误5小时及以上的航班,航空公司必须为乘客提供“原银奉还”的选项。对乘客来说,这无疑是一项好消息,因为若他们无意继续行程,至少可以取回票款。
持平而论,“原银奉还”确实是一项进步,不过却无法完全保障乘客利益。毕竟,对乘客而言,航班延误带来的不仅仅是机票损失。乘客的情绪受困扰,行程被打乱,这些都是额外的“损失”,仅仅“原银奉还”不足以消除乘客的不满。另外,若乘客因班机延误而错过重要会议或活动,那更是无可弥补的遗憾。因此,相较于“原银奉还”,乘客更希望的是航班能准点出发,按时抵达。
除了上述的“原银奉还”选项,修订后的《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还在多个方面为消费者提供进一步保障,例如:任何出发时间的变更,皆须在出发前至少两周前通知乘客,除非因特殊情况或不可避免的技术问题(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生效);若乘客因机票超卖而被拒绝登机,应在值勤柜台或登机口即时通知乘客,且已登机的乘客不可再劝退下机;消费者的投诉期限,从现有的1年延长至2年等等。
新出台的《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保障,但这不是终点,当局须有效执行规定,例如确保航空公司能迅速退款等;若发现航空公司屡屡犯错,当局应施以严惩。
毕竟,在这个“人人都能飞”的时代,坐飞机已经从奢侈的出游方式,渐渐变成日常的交通选项,乘坐飞机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权益须受到更大关注,政府有责任积极介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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