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30日訊)網紅傳教士達伊賽被控於5年前,在一間公寓內強姦一名女子,沙亞南地庭今日判處他坐牢10年和3下鞭刑,牢刑今起生效。
法官諾拉茲林因控方成功證明此案表面證據成立,因而作出上述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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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名已為人父的被告聽取判決後,淚灑當場。
被告隨後擁抱剛生產16天但仍出庭聽審的妻子哈娜依斯邁(38歲)。
2023年4月10日,法官麗海達在未要求被告自辯下,就無罪釋放這名傳教士(29歲)。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0年12月10日,對自己被控強姦一名當時僅23歲的受害者一事表示不認罪。案發日期和時間,是2019年9月11日的凌晨1時35分;地點在沙亞南某公寓單位的房間內。
他因此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20年監禁及鞭刑。
此案自2022年4月起,共有18名控方證人被傳召出庭供證。
另外,2022年5月31日,八打靈再也地庭也無罪釋放被告。他當時面對與一名私立學院生進行違反自然性行為和猥褻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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