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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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63歲,屬於自僱人士,太太60歲,家庭主婦,有3名孩子(30歲,28歲和24歲),他們目前還單身,有各自的工作。
我的退休金已經有了準備,只是產業上有些問題需要主持人的意見。
我一共有6個產業:
1. 自住的屋子 (市價120萬令吉)
2. 公寓 (市價60萬令吉)
3. 店鋪1(市價170萬令吉)
4. 店鋪2(市價60萬令吉)
5. 排屋 (市價40萬令吉)
6. 組屋 (市價30萬令吉)
我打算在5年內把第5和第6的產業賣掉,其他的(除了自住的)留下收租過日子,以後留給孩子們。
我的問題是在我們死後要如何規劃分配產業。我是打算讓他們平分那些產業。
最近看見朋友的親戚因為先人留下來的產業發生爭執,有點疑惑。他們的問題是先人留下了一間屋子給4個孩子,其中3個要賣,一個不肯,不要簽名,結果屋子卡著不能賣。
我自己覺得少數應該服從多數,如果要賣的人屬於多數,少數的就應該跟從。
有個朋友建議,把產業都轉移去一家有限公司,我和太太每人持50%股份。誰先去世就把股份轉給3位孩子。兩人過世後,孩子就每人就持有大概相同的股份。以後孩子有了家室,也可以把股份傳給家人。假如以後有超過50%的股份持有人要賣其中的產業,也容易賣掉。
你覺得這個方法行得通嗎?產業轉名費、公司維持費、稅務費等等的花費會值嗎?
或者還有其他更完美的方法?
想聽聽主持人的意見, 謝謝。
Sincerely
胡先生
答:胡先生,你好!
感謝你詳細分享你的情況和疑慮。你的問題涉及到如何有效地規劃和分配遺產,以避免將來可能發生的爭執。我理解你對產業分配的擔憂,特別是在考慮到親友之間因為遺產問題產生的糾紛時。
你提起說朋友親戚的個案,因為有人反對所以無法賣出而卡住,這是因為屋子有4個孩子的名字。
的確,這確實是一個問題,那怕是一同長大的兄弟姐妹們都會有不同意見(李光耀的故居就是同樣的問題),其實,要避免類似的情況的發生,不難,就是把每個店鋪和公寓個別分配給不同孩子,讓他們單獨擁有,同時,彼此之間資產分配的差別就用現金或其他來資產來補助其差別,這樣對每個孩子也比較公平。這種安排比較簡單,比較適合胡先生的單一資產種類,用遺囑或私人信託都可以做到,只是私人信託比較隱私。
可將產業轉移至投資控股公司
你提到計劃將產業轉移到一家有限公司,其實,就是投資控股公司(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IHC)), 以股份的方式由你和太太持有,再逐步轉給孩子們。
這種方式確實有助於避免直接分配房地產時可能出現的意見分歧,特別是在多個繼承人對出售或保留資產有不同意見時。這種方式就是用公司的方式來管理和傳承財富,類似家庭信託(Family Trust)的管理方式,但是家庭信託,主要還是針對比較大資產和有不同類別資產的家族,因為管理成本比較高。
通過成立公司,你可以:
1. 避免爭執:將產業裝入公司後,未來孩子們持有的是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單一物業,這樣可以避免直接的房地產分配爭執。如果多數股東決定出售某產業,其他股東必須遵從,這就避免了個別股東阻止出售的情況。
2. 靈活性:公司結構提供了更多的靈活性,可以通過股東協議預先設定規則,例如股份的買賣、繼承等。
3. 遺產規劃:股份可以通過遺囑或私人信託輕鬆傳遞給下一代,避免了繁瑣的遺產分割程序。
●費用方面的考慮:
然而,這種做法也涉及到一些費用,你需要權衡利弊:
1. 轉名費:將產業轉移到公司名下會產生一定的印花稅和律師費用。
2. 公司維持費:公司每年需要支付的維護費用,包括會計師費、審計費和公司秘書費等。
3. 稅務影響:公司持有資產可能涉及不同的稅務處理方式,特別是資本增值稅和租金收入稅務。
這些的費用,還是會因為你和房地產所在地有所不同,理想中,還是建議和專業的律師和會計師約談,來了解和計算真正的成本和開銷。
我身邊有位外國客戶就是把每一個房地產,置入不同的投資控股公司,用公司方式來管理他的資產,他可以隨時用籤文件(Resolution)的方式,來分配/取消公司股權(其實就是房地產的巴仙比)給家人。他說賣公司(房地產)比賣單一房地產手續簡單多。他甚至還告訴我說,他的投資控股公司的成本只是區區的3000令吉(疫情前的事)。他的技巧確實打開了我的視野。
個別房產分配給不同孩子最簡單
最後結論就是,把個別房產,分配給不同的孩子,讓他們各自管理和決定是最經濟和簡單的方式,而用公司的方式來管理和傳承資產的確也是不錯的選項,尤其是擁有不同種類的大資產(理想中,比如500萬令吉或以上,比較值得),和想要財富傳承無數代,但是需要考慮其稅務和管理成本。
希望這些意見對你有幫助。如有進一步的問題,歡迎隨時諮詢。祝你和家人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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