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日讯)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指出,自1980年代初以来,该局的伊斯兰事务官员就被安排到各政府部门,以落实道德价值观。
“这项政策后来被称为‘伊斯兰价值观融入公共服务’政策(1985年)和‘伊斯兰工作价值观’政策(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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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在文告中指出,政府在2001年发布有关举办伊斯兰价值观在公共服务中应用讲座指南的通函,为推动这项政策,政府在2007年引入文明伊斯兰(Islam Hadhari)的概念,并将JAKIM官员派往所有部门、机构和州级服务机构。
根据大马伊斯兰发展局8月7日发布的文告,有关人权律师茜蒂卡欣指控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委任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官员到政府机构任职,而前朝政府从未做过一事,是完全不正确的。
“从1982年起,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开始在伦敦和印度派驻官员,接下来是农业局、监狱局、社会福利局、内政部和国家安全理事会等多个政府机构。”
当局强调,政府始终根据联邦宪法第3条文,承认伊斯兰为联邦宗教,致力于维护和保护伊斯兰教的尊严和神圣。
茜蒂卡欣在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的播客节目中指出,安华在所有政府部门派驻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官员,每项计划或行动都需获得当局批准,以确定是否符合伊斯兰教义。
她说,这一措施此前从未落实,包括国盟和伊党执政时期。
2004年起准备355修正案
另外,大马伊斯兰发展局说,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355法令)的修正工作自2004年便已开始,并在2022年8月26日提呈到内阁会议上讨论。
“然而,由于第15届全国大选后政权更替,修正案未能在国会进行讨论。”
当局指出,政府仍在努力修正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以增强伊斯兰法庭的刑事管辖权。
“有关修正旨在进一步提升伊斯兰法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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