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指出,凡是累积延误5个小时及以上的航班,都必须为乘客提供原银退还的选项,包括起飞后折返国内机场的航班。
MAVCOM消费者及公共事务总监普斯帕拉塔今日在媒体汇报会上,受询及这项条例是否适用于今日凌晨折返吉隆坡国际机场的马航飞往韩国首尔航班时,这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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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当航班延误时,乘客将享有《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所赋予他们的权益,而一旦延误5个小时及以上,则可选择乘坐航空公司所提供的替代航班飞往原定的目的地,或要求原银退还。
鼓励乘客购买旅游保险
至于乘客因航班延误所承担的间接损失,则不属于航空公司的责任,不过,她非常鼓励乘客在出行时购买旅游保险。
她举例,乘客原定于下午2时从吉隆坡飞往曼谷,到了下午2时,航空公司宣布航班将延迟2个小时至下午4时起飞,航空公司必须为已身在机场的乘客提供餐食、电话以及网络服务。
到了下午3时30分,航空公司宣布再次延迟至下午4时,这意味着航班已累积延迟5个小时,此时,乘客可选择向航空公司提出原银退还。
若乘客因航班延误5个小时及以上而寻求退款,可到机场的航空公司柜台提出要求,航空公司职员将提供协助,若面对任何困难,可通过航空公司的官方管道寻求进一步指南。
30天内未退款可投诉
乘客在申请退款后,航空公司须在30天内退款,若航空公司未在30天内回应,或对航空公司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意,可向MAVCOM投诉。
她指出,乘客可通过MAVCOM网站或FlySmart应用程式体提交投诉,并使用同样的方式追踪有关投诉,若有任何疑问,也可联系MAVCOM的社交媒体查询。
普斯帕拉塔强调,乘客在提交投诉时,应提供所需的文件,例如电子机票、航空公司所发出的航班延迟通知等,以让MAVCOM可以尽快处理他们的投诉。
她说,当乘客通过MAVCOM的FlySmart网站提交投诉时,网站都有清楚列明乘客所需上传的文件。
她坦言,MAVCOM确实面对一些投诉因乘客所提交的文件不足,而无法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
须30天内退还款额
她也说,通过线上售票平台或旅行社购买机票的乘客,也可向航空公司提出退款,而航空公司也须在30天内将款额退还给相关平台或旅行社。
她指出,尽管旅行社不受MAVCOM所管制,在MAVCOM在这方面与旅游、文化及艺术部保持密切合作,以保障乘客的权益。
出席汇报会的还包括MAVCOM运营总监拉惹阿兹米和航空发展总监贾法德鲁斯等。
航空准则加强版 明年1月落实
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消费者及公共事务总监普斯帕拉塔指出,加强版《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规定,除了特殊情况或技术原因,航空公司不再被允许在航班起飞前两周内,更改航班时刻表。
她说,MAVCOM决定将这项条例定在明年1月1日落实,是要给予航空公司足够的过渡时间,让他们能够做出调整,以遵守这项措施。
这项条例目的是要减少最后一刻可能扰乱消费者旅行计划的变化,在航空公司提前两周的统治下,消费者将有机会重新安排他们的旅行计划。
这项规定仅适用于航班轮换、机组人员短缺、因载客量低而取消航班等运营时间表变更,不适用于最后一刻可能出现的任何不可避免的技术问题。
落实新措不影响机票涨价
她举例,乘客原定的航班为9月15日早上9时,航空公司在两周前,即9月1日通知乘客有关航班已重新调整至15日下午1时,即延迟了4个小时。
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可选择按照航空公司所更改的时间登机,或在延迟超过3小时的情况下,要求航空公司退款。
询及机票价格会否因为落实加强版《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而上涨时,普斯帕拉塔认为,加强相关准则将不会为航空公司带来太大的成本,不过,若航空公司经常出现航班延误等问题,就会增加成本,因此,航空公司须妥善管理。
她也说,MAVCOM向来都有定期监控国内机票价格,并每月向交通部长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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