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提醒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必须像处理其他案件一样勤勉、细致,平等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无效的法律代表可能会导致误判,尤其是在涉及死刑的案件中。 法律代表的质量确实可以构成生与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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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说,如今的法律系学生有能力向更广泛的受众传播法律信息,包括了通过社交媒体等平台提高民众对法律的醒觉意识。
她指出,正义作为社会的基石,必须人人享有,而不是精英、富豪专属的特权。
她说,正义和法治超越社会经济地位,符合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基本理念。
她今日出席由丹斯里阿末依布拉欣基金会主办的2024年马来西亚法律系学生援助大会致词时指出,虽然诉诸司法是一项基本权利,但它的代价并不便宜。
“虽然法庭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准备为所有寻求正义的人服务,但我们必须承认,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经济能力委任代表律师。”
她指出,近数10年来,世界各地的收入和财富不平等显着加剧。
东姑麦润说,联合国贫困人士法律赋权委员会估计,在179个发展中国家,85%的人口不受法律保护。
她表示,这意味着世界上大约41亿的贫困人士在寻求正义的路上,缺乏有效资源。
她进一步指出,而法律援助在弥合司法差距的三个层面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分别是社区和司法机构之间的地理距离、经济差距、缺乏对法律权利和程序的知识和理解。
“法律援助确保任何人不会因地理、经济或教育障碍而被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
“换言之,获得法律援助意味着穷人、边缘化群体和弱势群体能够诉诸司法。”
出席嘉宾有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董事拿督林添钻、上诉庭前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丹斯里阿末依布拉欣基金会主席丹斯里莎丽扎、副主席拿督艾德文、委托人凯鲁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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