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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38pm 03/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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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转蓝”过程中辛酸 男子苦等26年终获公民权

*已签发* 全国:“红转蓝”过程中的辛酸 男子苦等26年在律师协助下终获公民权
“阿源”(坐者左三)等了26年终于获得大马公民权。坐者左起为范女士、蔡学捷,坐者右一为苏信褡。后排站者右起为助理颜子晴及陈榆煊。(莫佩莉摄)

(新山3日讯)“红转蓝”过程中的辛酸。一名土生土长的少年,却因为生母是外籍人士只能获得大马而无法获得,还好守得云开见月明,在律师的协助下他终于在7月接获了公民权申请获得批准的消息。

今年26岁的主人公“阿源”于1998年1月15日出生于新山的一家医院。生母把他交给养母照顾后就不告而别。当时养父养母就委托律师处理领养手续,并在1999年4月10日获得新山地庭发出的领养庭令,正式领养“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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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阿源的出生证明上注明其生母是外籍人士,而生母没有向其国家的大使馆登记阿源的出生信息,导致尽管阿源在马来西亚出生,他却无法获得马来西亚国籍,一直以来都是儿童。

在2010年当他年满12岁需要办理身份证时,因为是非公民所以她和养母被告知需要先申请永久居留权(红色身份证)后才能申请公民权。于是从2010年开始,他和养母踏上了申请公民权的荆棘道路。

“阿源”和养母范女士今日在两位律师蔡学捷和苏信褡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分享上述经历。

养母范女士(55岁)表示,当时她并不知道“阿源”的报生纸上写明生母是外籍人士会让他成为“非公民”。

2010年,她首次向内政部申请阿源的公民权,但在提交申请并与内政部官员会面后,申请被拒绝。尽管如此,她并未放弃,重新提交了申请,并尝试寻求国州议员的帮助,争取支持信。前后共提交了5次申请,但前4次都以失败告终。

她最后一次提出申请是在2018年,却一直没有等到结果。她拨电向内政部官员查询申请情况,却一直被告知结还没有结果。直至今年4月3日,她在蔡学捷律师团队的协助下向法庭提出宣判“阿源”为马来西亚公民的申请。结果在7月时,范女士接获内政部的来信通知,阿源的公民权申请已获批准。

“这条路(申请公民权)真的是很辛苦,要有跑(行动),要坚持才会有机会。”

“阿源”受访时表示,自己从小的志愿就是成为一名警察,却因为无国籍导致他不能申请护照出国留学,也无法找到一份正职来减轻养母的负担。

中学毕业的他只能做兼职,却因为“非公民”的身份常常被老板歧视,甚至被拖欠薪水。

蔡学捷表示,无国籍人士可以通过两种管道申请公民权,分别是依照联邦宪法第14条文向法庭提出申请,另一个就是依据宪法第15及15A条文(21岁以下无公民权人士)、或第19A条文(21岁以上无公民权人士)向内政部提出申请。

他说,目前“阿源”在等内政部发出他的公民权证书,过后他就可以去办理身份证。

苏信褡呼吁无国籍人士通过正确的管道去申请公民权,可以避免浪费时间及金钱。

“阿源”对于自己等了26年终于成功获得公民权感到非常的高兴与兴奋,并表示成为公民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一份正职。他在发布会上也感谢养母就算被拒绝也没有放弃帮他申请公民权,也感谢律师的协助。

“我会尽力赚很多钱,带妈妈去她想要去的地方旅游。”

蔡学捷也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阿源”已经计划在明年与女朋友注册结婚,如今顺利获得公民权,他能够如期与女朋友一起步入人生的下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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