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柏傑酒駕,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取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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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4日訊)34歲男星王柏傑今年6月18日下午駕駛女友謝欣穎的Mini轎車擦撞遊覽車,被發現他的酒測值高達0.44毫克,當場被逮。士院今日判處王柏傑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稍早,王柏傑透過經紀人回應了。
對於這項判決,王柏傑透過經紀人表示:“對於這次事件,將記取教訓並深刻反省,再次誠心跟大家致歉,謝謝關心。”
王柏傑近期風波不斷,今年3月與星友修杰楷在KTV與人爆發肢體衝突,還鬧上警局;事隔3個月又出包,王柏傑下午在臺北市內湖區金莊路與遊覽車發生擦撞,所幸雙方都沒受傷。不過,員警驗出王柏傑的酒測值高達0.44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訊後諭知王柏傑5萬臺幣(約6765令吉)交保。
王柏傑當時走出警局時曾受訪,承認前一天晚上有飲酒,但沒意識到隔了好幾個小時,體內還有酒精殘留,在酒測時還吹得特別用力,但王柏傑強調這一切都不是觸法的理由。被問到是否擔心演藝事業受影響?王柏傑說,現在要做的是好好道歉、自我反省。
王柏傑酒駕不但連累女友謝欣穎的車輛車牌被吊扣2年,自己的演藝事業也受到重創,原本要擔任《第26屆臺北電影節》男主角獎頒獎人,改由溫貞菱接替與傅孟柏搭檔頒獎。而事發至今,王柏傑已取消所有對外行程,沒有公開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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