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尼拉4日綜合電)菲律賓司法部週三發表聲明說,被控和中國犯罪集團有關連、並且潛逃出境的華裔前市長郭華萍已在印尼被捕。
綜合路透社報道,據司法部,郭華萍是於週二(3日)接近午夜時分在印尼雅加達的丹格朗市被捕。聲明指出,這項進展已獲得印尼移民局官員證實,確認郭華萍目前被印尼拘留在Jatanras Mabes Pol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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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媒體報道,國家調查局(NBI)局長聖地亞哥也確認郭華萍目前被印尼警方拘留。 他指,國調局尚不清楚印尼逮捕郭的具體方式,但目前正在與印尼方面協調,以便立即將郭華萍送回菲律賓。

郭華萍因為拒絕參與一項針對她被控涉嫌犯罪關係的國會調查,遭到菲律賓參議院通緝。她否認這些指控,並堅稱自己是遭到“惡意指控”的土生土長的菲律賓公民。
菲律賓反洗錢委員會(AMLC)在內的菲國執法機構,上個月聯合在司法部提告,對郭華萍和另外35人提出數項洗錢指控。
菲律賓反洗錢委員會指控郭華萍和其共謀者,對超過1億披索(約769萬令吉)的犯罪活動所得進行洗錢。
現年35歲的郭華萍自今年5月起成為菲律賓媒體高度關注焦點。因為菲律賓警方在今年4月於郭華萍擔任市長的班班市破獲一個詐騙集團。該詐騙集團所在地是菲律賓離岸博弈產業區(POGO),就位於郭華萍的辦公室後方。
根據反有組織罪犯委員會,郭華萍於7月逃出菲律賓,曾到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之後於8月使用菲律賓護照入境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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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5日中央电)一名香港男子于2019年被指参与暴动被捕及获得保释,但之后他拒绝再保释,警方没有即时检控他,他离港到日本生活。2023年该男子返港探望患病母亲再被捕,并被控告暴动罪。
综合明报及香港01报导,此宗案件于今年3月14日在香港法院审理,涉案男子案发时21岁,被指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参与暴动,当时已被捕,并获准保释,即需接受警方的保释条件及定期到警署报到。但其后该男子“踢保”。
“踢保”是指一个被人被警方拘捕及获得保释后,再到警署报到时,拒绝继续保释。一般而言,若警方当时没有足够证据,相关人士会无条件获得释放;但一旦警方完成调查认为有足够证据,可以再拘捕及提出检控。
男子“踢保”后,于2020年1月离港到日本,已有稳定工作,有意移居日本。直至2023年9月该男子回港探望患病母亲再被捕,并被控暴动罪。
该男子于案件开审前认罪,法官将于2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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