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日综合电)香港入境处周二(3日)起推行预先通报乘客资料系统,规定航空营运商须根据《入境(预先通报乘客资料)规例》,向入境处传送来港航班及其乘客的预报资料,以阻截潜在的免遣返声请人等不受欢迎者乘坐航班来港。
明报报道,香港入境处称系统不会向香港永久居民发出禁止登机指示。系统运作料涉及逾百间航空营运商,将分阶段推行,并设约12个月过渡期,让营运商有充裕时间连接系统和确保系统顺畅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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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旅客在办理来港航班登机手续时,航空营运商会从旅客的旅行证件读取所需资料,透过预报系统向入境处传送乘客和航班预报资料。预报系统会即时处理,并通知营运商准许或禁止登机,营运商须按照指令执行。
准上机仍有权拒入境
发言人又称实施预报系统是为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令香港与世界其他航空枢纽看齐,以及进一步加强入境处的入境检查和执法能力,阻截包括潜在的免遣返声请人等“不受欢迎人士”乘坐航班赴港。
香港入境处表示,香港居民的旅行自由和出入境权利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推行预报系统不会对此有任何影响,系统不会向享有香港居留权的永久居民发出禁止登机指示。
根据香港无线新闻报道,航空公司需在航班起飞前40分钟,将旅客资料如旅行证件号码、姓名等发送给入境处,包括入境香港或过境旅客。相关条例规定航空公司必须遵循,否则会被罚款港币10万元。
报道指出,即使入境处批准旅客上机,在入境时亦可拒绝旅客入境。
根据香港法例,如非法入境者或超出入境处批准逗留期限的人,一般会被递解出境或遗返回原居地,但他们可以人道理由,向入境处申请免被遣返,被称为“免遣返声请人”。
自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23条)通过后,有外籍人士在抵港一刻才被拒入境,当中包括国际组织“无国界记者”驻台北倡议专员白奥兰今年4月赴港旁听黎智英案,她在入境时遭扣查6小时后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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