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4日綜合電)臺灣民眾黨主席、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捲入的京華城弊案週三又出現轉折。臺北地檢署抗告成功,臺灣高等法院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臺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臺灣《聯合報》報道,高院撤銷發回的主因,是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柯文哲週一獲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後,臺北地檢署週二補強證據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臺灣高院撤銷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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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報》報道,臺灣高院經審閱卷證後,週三傍晚宣佈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北地方法院。
據報道,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亞虎供述、證人邵琇珮證述,佐以朱雅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僱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
高院認為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不妥適,檢察官抗告有理由。
另外,已被羈押禁見的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也委任律師,在週二向臺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抗告。不過彭振聲的抗告狀未經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高院合議庭已通知補正,將待補正程序合法要件後,另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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