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4日讯)45岁狼父涉嫌性侵2名分别只有14岁及11岁的亲生女儿,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承认有罪,承审法官莎雅妮谕令明日聆听案情报告后才作出宣判。
现年45岁的被告是一名地砖工人。他被控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2时30分,在峇株巴辖富贵花园住家,强奸年仅14岁的亲生女儿,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项(乱伦)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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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少8年或最多30年监禁及最少打鞭10下。
被告也被控于2024年4月某一天下午,在上述地点抚摸年仅11岁亲生女儿的胸部及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肢体性侵)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判刑。
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这起人神共愤的乱伦案于今年8月28日下午发生,当时被告的11岁女儿放学回家,听到屋内传出异声,就透过窗口亲眼目睹父亲强暴14岁的亲生姐姐。
被奸污的姐姐发现妹妹放学回家,就高声叫喊并向妹妹求助,被告也离开住家。
事发时,受害人的母亲正在峇株巴辖一家裁缝店工作,受害人在母亲回家后将此事告诉母亲,并在母亲陪同下到峇株巴辖政府医院检验。
较后,受害人在母亲陪同下向警方报案,被告于当晚凌晨12时30分住家附近的住宅区被捕。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受害人的11岁妹妹曾于4个月前在住家遭到亲生父亲袭胸及触摸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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