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訊)一名在3年前向社會保險機構(PERKESO)虛假申報6萬2120令吉僱傭員工獎勵計劃獎掖的建築公司董事,今天向地庭俯首認罪,被判罰3萬1000令吉。
35歲的被告莫哈納桑達蘭總共面對4項控狀,他也是柔佛州某個政黨的青年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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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拿督阿末卡馬爾諭令,若被告無法支付罰款,則以3個月監禁替代。
2023年11月14日,莫哈納與36歲前妻柏薇絲娜一起被控造假文件騙取總計6萬2120令吉,柏薇絲娜是一家進出口公司的前董事。
今年7月10日,柏薇絲娜向法庭認罪,被判罰2萬1000令吉,若無法償還罰款,必須以監禁1個月代替。
莫哈納尚達蘭則在因開庭前一晚食物中毒入院而缺庭。
兩人被控於2021年5月30日在社險機構犯下上述罪行,而在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8條文下被控,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
一旦罪成,可在反貪會法令第24(2)下被判監禁最高20年及涉及金額的5倍罰款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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