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5日讯)意大利豪华跑车制造商法拉利(Ferrari)不满之前败诉,继续针对一家马来西亚公司提出上诉,指控其涉嫌侵犯与能量饮料标志相关的商标权。然而,该公司指出,法拉利对该公司依据1976年商标法令所提出申请的反对,已被大马商标注册局反驳,而该局反对的理由,包括:马匹的装置不是法拉利独有的。
根据网媒Scoop看到的法庭文件,法拉利于2016年2月获知Sunrise-Mark私人有限公司为一款名为 “Wee Power ”的能量饮料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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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利法律顾问保罗洛伦兹在一份志期今年7月22日的宣誓书中表示,他的公司于2016 年4月向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局提出反对Sunrise-Mark的知识产权申请。
法拉利提出异议的理由是,Wee Power商标上的两匹马的标志,与他们公司的标志相似。
法拉利向商标注册官提交的异议书中写道:“这是因为它们都是一匹马或多匹运动中的马的视觉表现。”
尽管法拉利提出异议,但是于4月29日,商标注册官还是做出了有利于Sunrise-Mark公司商标的裁决。
注册官:Wee Power字样足以区别
商标注册官驳回法拉利异议的理由,包括徽标上的 “Wee Power ”字样足以与法拉利商标相区别。
此外,商标注册官还指出,法拉利的产品也与Sunrise-Mark的产品不同。
法拉利不服商标注册官的裁决,向吉隆坡高庭提起诉讼,挑战该裁决。
保罗洛伦兹在宣誓书说:“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局的裁决存在重大且严重的错误,可能会开创一个不健康的先例,即允许动机不纯的商人采用和盗用像原告(法拉利)商标这样的驰名商标,并在稍作调整和修改后添加额外元素,然后声称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
根据法庭的电子文件提交系统,此案已定于9月3日进行案件管理,目前尚未确定新的日期。
另一方面,Sunrise-Mark公司的法律顾问何育源对星洲日报指出,其客户的产品“Wee Power”和马匹装置是依法提出了商标申请,而商标注册局官员也明确地反驳了法拉利,理由如下:
一、马匹的装置不能为法利拉独有,其他的马来西亚商人可以使用;
二、Wee Power 的马匹装置,在视觉上与法拉利不同;
三、从整体来看,此标志与法拉利的标志有显著的不同;
四、两者涉及完全不同的活动领域,Wee Power和马涉及能量饮料,而法拉利涉及汽车。
“简而言之,街上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不会混淆这两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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