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5日讯)税务专家拿督孔令龙指出,许多人以为所有捐款都可以扣税。
“其实,并不是捐款给所有国内机构、组织或基金会(IOT)都享可以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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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这也间接导致有者“不知不觉”犯法,也就是在捐款后还向税收局申请扣税。
他指出,这是非常危险的情况,因为当局若进行审查,那么有关行为可被视为犯法。
内陆税收局今日发文告指出,从2024年课税年起,关于教育及福利基金会的扣税指南已经修订,在新指南下,不符合资格的IOT不能扣除相关税务。
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下,IOT不得涉及任何的贸易、商业或有利于其他特定方面的活动。
孔令龙指出,任何组织要申请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下获批准IOT的扣税地位,可向内陆税收局提出申请。
有者没履行审批条件
他说,但也有一种情况是,有者向内陆税收局申请获批后,没有履行审批后的条件。
根据内陆税收局发布的指南,这些条件包括了这些IOT提供的服务或福利必须是开放给所有马来西亚人,不分种族和宗教,且有关的服务和福利必须是没征收任何费用。
此外,孔令龙也提醒捐款者要留意,当捐款给非盈利机构时,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扣税。
他说,有关的非盈利机构必须是符合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下所列出的条件,那么有关机构发出的收据才具备扣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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