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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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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52pm 05/09/2024

内陆税收局

孔令龙

扣税

捐款扣税

内陆税收局

孔令龙

扣税

捐款扣税

孔令龍:或“不知不覺”犯法 非所有捐款可扣稅 

报道:陈静慧
(檔案照)

(八打靈再也5日訊)稅務專家拿督孔令龍指出,許多人以為所有捐款都可以扣稅。

“其實,並不是捐款給所有國內機構、組織或基金會(IOT)都享可以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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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這也間接導致有者“不知不覺”犯法,也就是在捐款後還向稅收局申請扣稅。

他指出,這是非常危險的情況,因為當局若進行審查,那麼有關行為可被視為犯法。

內陸稅收局今日發文告指出,從2024年課稅年起,關於教育及福利基金會的扣稅指南已經修訂,在新指南下,不符合資格的IOT不能扣除相關稅務。

在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4(6)條文下,IOT不得涉及任何的貿易、商業或有利於其他特定方面的活動。

孔令龍指出,任何組織要申請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4(6)條文下獲批准IOT的扣稅地位,可向內陸稅收局提出申請。

有者沒履行審批條件

他說,但也有一種情況是,有者向內陸稅收局申請獲批後,沒有履行審批後的條件。

根據內陸稅收局發佈的指南,這些條件包括了這些IOT提供的服務或福利必須是開放給所有馬來西亞人,不分種族和宗教,且有關的服務和福利必須是沒徵收任何費用。

此外,孔令龍也提醒捐款者要留意,當捐款給非盈利機構時,並不意味著一定能扣稅。

他說,有關的非盈利機構必須是符合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4(6)條文下所列出的條件,那麼有關機構發出的收據才具備扣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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