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一名园丁被控3项拥有与达伊沙恐怖组织(DAESH)有关的物件,他今日在高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莫哈末沙尼(31岁,可兰经前教师)今日在通译员重新念出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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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司茜蒂哈贾玛拉兹在庭上说,本案从麻坡地庭首次移交到高庭过堂。
法官诺琳峇达鲁丁随后择定11月19日过堂。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阿斯雅阿都加里尔。
支持达伊沙恐怖组织
根据首控状,莫哈末沙尼被指使用“Abu Ibrahim”阿拉伯语名字,通过脸书专页支持达伊沙恐怖组织,后来改名为“Oyen Ucuk”;有关罪行被指于2023年12月19日早上9时,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政治部反恐组发生。
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提出;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40年或罚款,并可被充共与此案有关的财产。
第二控状指莫哈末沙尼在他的脸书账号,使用相同的名字持有3张模糊图片,图片附有图说说明个人向达伊沙组织第五任领导阿布哈夫萨效忠。
他也被控使用相同的脸书账号,持有一张图片,有关图片与达伊沙有关,纪念2020年在莫桑比克发生的武装事件。
他被指于3月26日晚上8时以及4月30日晚上9时16分在相同地点,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7年,并可被充共与此案有关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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