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一名園丁被控3項擁有與達伊沙恐怖組織(DAESH)有關的物件,他今日在高庭面控時否認有罪。
莫哈末沙尼(31歲,可蘭經前教師)今日在通譯員重新念出控狀後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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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司茜蒂哈賈瑪拉茲在庭上說,本案從麻坡地庭首次移交到高庭過堂。
法官諾琳峇達魯丁隨後擇定11月19日過堂。
被告的代表律師是阿斯雅阿都加里爾。
支持達伊沙恐怖組織
根據首控狀,莫哈末沙尼被指使用“Abu Ibrahim”阿拉伯語名字,通過臉書專頁支持達伊沙恐怖組織,後來改名為“Oyen Ucuk”;有關罪行被指於2023年12月19日早上9時,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政治部反恐組發生。
他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1)(a)條文提出;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40年或罰款,並可被充共與此案有關的財產。
第二控狀指莫哈末沙尼在他的臉書賬號,使用相同的名字持有3張模糊圖片,圖片附有圖說說明個人向達伊沙組織第五任領導阿布哈夫薩效忠。
他也被控使用相同的臉書賬號,持有一張圖片,有關圖片與達伊沙有關,紀念2020年在莫桑比克發生的武裝事件。
他被指於3月26日晚上8時以及4月30日晚上9時16分在相同地點,犯下上述罪行,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B(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7年,並可被充共與此案有關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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