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SC)警惕投資大眾,最近有一個使用虛假資訊備忘錄(Information Memorandums)的新投資騙局,錯誤宣稱他們的投資計劃已向證監會提呈或獲得證監會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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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資金市場與服務法令(CMSA)下,非上市公司發出資訊備忘錄以籌集資金,在向潛在投資者發出資訊前的7天內,需向證監會提呈建議。
證監會發文告指出,資訊備忘錄的制定,並不能構成獲證監會認可的理由。
“以這個案例來看,證監會發現,代表投資者的有關公司表明已向證監會提呈資訊備忘錄,除了誤導投資者,併為其投資計劃增加可信度。”
“證監會確認有關公司,並沒有向該會提呈任何資訊備忘錄,並懷疑這是一項投資騙局。”
證監會已即刻採取行動,包括向警方備案,將有關公司納入證監會的警惕投資者名單。
“證監會嚴正看待這個事件,因為有關公司的行動,可能導致投資大眾相信證監會認可並批准該投資產品。”
證監會鼓勵投資大眾,核實任何宣稱採用該會或任何以該會官員名義的聲明,並向該會投報,包括向該會反映任何可疑活動和投資訊息,這將有助保護投資者免受臨潛在風險,同時協助他們做出知情投資決策。
文告補充,公眾可以通過證監會的投資檢測網站www.sc.com.my/investment-checker,核實投資計劃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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