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一名公司董事誤信投資一家美國公司可帶來近3倍的優渥回酬,2年前投入100萬美元(約值461萬3000令吉)資金至今分文不得,始驚覺掉入老千的圈套。
全國警察商業罪案調查總監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警方於前天接獲這名49歲受害者投報,指他在前年12月7日,投資100萬美元到某美國公司的投資計劃後,至今沒有得到任何回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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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初步調查顯示,該公司向受害者承諾100萬美元的投資金可帶來290萬美元(約1255萬令吉)的優渥回酬,即便投資有任何虧損,該公司也具備500萬美元擔保金,以此博取投資者的信心。
“事主信以為真,於是從公司銀行戶頭轉賬100萬美元到國外一家公司戶頭,沒想到事隔兩年回酬仍沒有著落;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420(欺騙)條文調查此案。”
另外,南利披露,根據數據顯示,警方今年至8月共接獲3863宗投資騙案投報,涉及損失額高達4億8395萬3356令吉。
“警方從分析中已經鑑定16個常被利用為投資詐騙活動的媒介,其中Telegram是詐騙集團的首選,佔1346宗,臉書和WhatsApp則分別有948和873宗。”
對此,南利認為,社交媒體管理曾應對日益嚴重的投資詐騙活動負起責任,嚴厲監管社交平臺勿被罪犯濫用。
“就如早前Telegram執行長被控上法國法院,我認為我國政府或許也可以效仿此舉,嚴打社交媒體上的詐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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