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庆日我想起父亲,而不是想起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因为国庆日与国父是分不开的;没有国父就没有国庆日,那是不用想起也记得的事情,没人会忘记的。
但是想起父亲,不等于是忘记了他。而是在很遥远年代的那些国庆日,父亲给我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如今几十年岁月过去了,我仍然记忆犹新。持别是在这个国庆日,我想起其中有一年的国庆日庆典,其实我并不知道那年是独立的第几个周年,更不知道那年是哪一年。只记得父亲带我和哥哥去看花车游行。因为人太多,好不容易才挤进人群里,却看不到行近的花车。于是父亲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并吩咐我把下巴放在他的头顶。我闻到一阵阵浓烈的香气,那是父亲的发蜡。那香气不住地钻进鼻腔里,渐渐感到那香气浓烈得有点怪异,我几乎是被熏得半晕半醒的,但还是感到很兴奋。
ADVERTISEMENT
花车一辆辆缓缓地迎面而来,车上装饰着各种各样的花,有的拼成花牌,上面有美丽的图案。有的排成字样,但我不认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有的还扎成各种动物形象。我最记得的是一只大白兔,长长的耳朵,红色的眼睛,待花车驶近才看清楚原来是用糖果制成的。这该是我初识“事有蹊跷”的人生第一课。然后哥哥抗议了,吵着说他看不见花车上有什么好看的东西,要我下来,换他上去。于是父亲就让我们兄妹轮流坐在他的肩膀上看花车。
到了晚上,还有余兴节目,在草场上竖起一张白布,用作放电影。放的是西部牛仔片,音响特大,一大堆红番浩浩荡荡骑着马从山上冲下来,还未冲到山脚下已被牛仔开枪打中,纷纷坠马而亡。这样的戏码我从小看到大,不用等到国庆日,父亲也会带我们去戏院看,除了牛仔片,还有黄飞鸿。父亲就是酷爱看母亲口中所谓的“打戏”。除了放电影,草场上还摆了好多摊档,卖各种各样吃的和玩的。在那样的日子里,父亲不仅带我们出去看热闹,还会给我们买些吃的,最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大团粉红色的棉花糖。所以提到国庆日,总是先想起父亲。
长大到父亲不再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时,国庆日那天,一大早父亲仍然会带我们去大钟楼看花车游行。不同的是,除了我和哥哥,又添了两个妹妹。晚上去湖滨公园看烟花,看一朵朵绚丽的火花冲向漆黑的天空,然后缓缓坠落,落到半途却忽然消失了。记得有一年的国庆日别开生面,父亲带我们四兄妹去一个橡胶种殖园丘。园丘本来是英国财团的,独立后英国人陆续撒走。晚上的国庆庆典除了在草场上放电影,还有一个小小的舞台,大喇叭放着音乐,五颜六色的小灯泡闪闪烁烁。有人上去唱歌,几乎是排着队的。在一片喧闹群唱中,我觉得空气很闷热。然后是蚊子,叮了手臂又叮小腿。在树影下,风也吹不起一丝凉意。唱完歌后,忽闻舞台那里有抽奖,喊的号码正是父亲手中的那张。所抽得的奖品是一支大型的手电筒。一按立即一道强光直射上树冠,把每一片叶子都照得清清楚楚。在回家的路上正好用得着。两旁昏暗的杂丛,电筒一照,立即亮晃晃有若白昼。
之后那支电筒便成了我和哥哥的玩具,有事没事都按亮它这里照照,那里射射。连隔壁的阿海哥都来借了好几次去抓田鸡。他说这支电筒够大又够亮,拿着去照田鸡,它们都不动了。他抓田鸡的方法是先组成二人组,一人拿着电筒照着田鸡的眼睛,另一个人上前去抓,他说一个晚上可抓数十只。母亲还说,我吃过阿海哥送过来的田鸡粥,还有用姜葱爆炒的。这我可一点印象都没有。自懂事以来,我都不吃田鸡。主要是觉得恶心,同时也有一种悲切感。田鸡其实是青蛙,但我不管是什么蛙,一概把它们归类为癞蛤蟆。癞蛤蟆真的好恐怖,对我而言比蛇更让我浑身鸡皮疙瘩。说到疙瘩,它那层皮还真的吓倒人,长满疙瘩,而且还是两栖的呢,避之唯恐不及,还食用它?
记得这些,不是我的记性特别好,而是文章越写越没体系,倒像是雨后的那片蛙声。
相关文章:
【专栏.所见微尘】李忆莙/读古人的书
【专栏.所见微尘】李忆莙/惆怅
【专栏.所见微尘】李忆莙/我们这代的认同——给一位中国研究生回的信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前日,看见歌手方大同过世的消息,想起四个月前他刚出新专辑的时候,我一张专辑重复地听了好几天。后来又将他过往所有的专辑,从最初的《Soulboy》照着时间顺序一张张听下来,最后定格在《梦想家 The Dreamer》。明明是多么有才华的歌手啊,却因为气胸疾病使得说话与发声低哑。整张专辑音乐旋律的编排依然保持精良,唯独声音充满瑕疵,恰恰是这些不完美的缺陷,更能突出一个歌手的个人特质,让整张养病时创作的专辑听下来是如此动人。
方大同放置在整个华语音乐里是特别的,无论作曲,编曲设计,律动还是嗓音,都拥有无可替代的独特性,完全找不到与之相似的歌手。只要Spotify和电台偶然切到他的音乐,即便从未听过这首歌,也能大致猜到这是方大同的音乐。我想这就是风格吧,唱歌好听的歌手非常多,但是在唱腔和曲风上能有自己高辨识度风格的歌手却极其稀有。
我想文学也是这样的,文学的风格会体现在作家的文字上。从一个歌手的第一张专辑慢慢听起,是撰写文学研究报告与论文时养成的习惯。同样的,认识一个作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他所有的书看完。
将作家所有作品一字排开,从第一本少作开始阅读,好作品与戏谑的烂作品同等重要,只要读得多,自然会发现他的语言习惯,常用词汇,分节断句节奏,内容走向,审美眼光,阅读品味等风格凝练的养分。每个文字和手法的选用,都是在不断地做分支选择,为什么使用这个字而不是另一个字,为什么要这样写而不是那样写。这些细微的差异会决定在作家笔下每个文字摆放的位置,最终汇集成一篇完整的作品。当一切的抉择都是自然而然的完成,不再需要过多地深思熟虑,风格也由此展现。当你读完一个作家所有的作品,那些不断地重复出现的题材内容和叙事方法,能够令你留下深刻印象的部分,都是作家的个人风格。
当然,风格也是会嬗变的。有些作家在第一本书出版时,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语言风格,有的人偏好古典半文半白的句子,有些人喜欢读起来怪怪的翻译腔文字。以上风格都无关好坏,皆是个人的选择。但更多时候,自己的语言模式是需要经过长时间慢慢摸索。往往只要找到自己的舒适区和固定的写作模式,或是发现从未有人涉略的题材领域,就会坐定成为标签,打起保卫战,构筑出自己高辨识度的堡垒。
只要谈及某个作家的名字,自然就会联想到能对应的风格或主题标签。这对我来说其实并不是件坏事,一个作家最重要的除金钱外,就是自己的作品被人记得,而题材和风格与一个作家的印象高度绑定,就是最简单被人记住的方式。如同唱歌好听的歌手满大街都是,但拥有自己风格特点,能被标签化的歌手,往往更具有记忆点而被人所关注。所以有些作家一辈子都在书写自己苦难的父亲母亲,写故乡的兴衰往事,写马共和雨林的冒险。各种讲座活动与课程只要涉及此类主题就会开始招魂,把那些十几年前的作品挖出,因为标签就是一种宣传卖点,让作品具有能够一再被拿出来讨论的话题性。
风格的定调与勇于尝试不同风格的写作是矛盾的,当同种风格和主题在某些作家的笔下一再出现,总会招来审美疲劳的闲言闲语:怎么又在消费苦难的父亲母亲,怎么所有的诗写来写去都是同一种调调。而频繁尝试切换多种风格又难以让人形成印象——写得不错,然后就忘记了。如何保留自己高辨识度的语言风格特色,同时又勇于探索不同类型题材,我想无论身处什么艺术领域,这都是创作者必须思考的事情。
相关文章:
【专栏.月儿弯弯照】胡玖洲/活着的名字
【专栏.月儿弯弯照】胡玖洲/遇事不决,魔幻现实书写
【专栏.月儿弯弯照】胡玖洲/关于写作,我说的其实是……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