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6日公開審理前浙江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從玖受賄一案。朱從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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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報道,朱從玖曾任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他被指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融資貸款、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5億餘元(約6500萬令吉)。
去年11月,朱從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紀委監委通報中提到他“私自攜帶違禁書籍入境並長期閱看”。
綜合《澎湃新聞》等媒體報道,近年已有多名落馬官員被指閱讀違禁書籍或影音產品。
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私自攜帶、寄遞,私自閱看、瀏覽、收聽境外違禁書籍等物品的,根據情節不同可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甚至開除黨籍等處分。(翻攝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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