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7日綜合電)臺灣屏東縣一名許姓女子長年在外工作,住址卻沒有更改,許多信件都會寄到老家,沒想到父親竟擅自將她的8封信拆開來看,她一氣之下將父親告上法院,結果父親遭法官判處拘役20天,或以罰款新臺幣2萬元(約2713令吉)代替。
根據判決書指出,許女與父親關係欠佳,2人是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因此,多年來許女都是在外求學、工作,不過由於在外租屋,固定地址並沒有更改,所以任何有關她的信件都會寄回屏東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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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3月到10月間,許父收到8封許女的司法文書信件,竟然擅自將信件拆開,事後也沒有將信件內容轉給許女,她得知後一氣之下將父親告上法院。
許父在庭上辯稱,當時他看到是法院寄來的信,一時緊張才會擅自將信件拆開查看內容。
不過法官認為,2人為父女關係,本應愛護尊重,但徐父無故拆開許女的掛號信函,顯然缺欠尊重他人隱私權的觀念。最終依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處拘役20天或以罰款2萬元代替,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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