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通訊部長法米指出,政府會持續與社媒營運商談論有關行為準則的指南,這也包括含兒童的照片與短片內容,遭社媒無故刪除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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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政府過去與社媒營運商,在討論涉及戀童癖和兒童性誘導等問題時,會發現合作程度並不盡如人意。
“譬如,有人投訴在社媒上傳自身孩子的照片和視頻時,他們的視頻被刪除,但一些賬號貼上非自身孩子的樣子時,卻能夠獲得數十萬追蹤和觀看。”
法米今日出席格靈芝人民組屋免費接種疫苗活動後對記者說,作為管理社媒平臺的指南,行為準則的制定是全面的,以確保運營商明確遵守國家法律,包括可對其採取的行動。
“網絡詐騙、網絡霸凌和兒童性犯罪等行為,是制定社交媒體平臺行為準則的重點內容,預計將於下個月完成。
“根據警方提供的信息,這3種罪案已轉移到社媒上,而相關平臺未能積極應對有關犯罪行為,因此希望平臺能夠願意提供幫助,並給予合作。”
他說,相關方已於9月3日舉行會議,並將繼續討論行為準則的指南,在2025年1月1日落實社交媒體和互聯網信息服務執照前,需獲得各方的同意。
他補充,有關行為準則僅涵蓋社交媒體相關事項,目前與兒童相關的內容適用《2001年兒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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