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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11pm 09/09/2024

绿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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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允律师楼撤销禁令 绿野集团需付堂费

(沙亚南9日讯)高庭批准律师楼Messrs Chellam Wong撤销(CHHB,5738,主板产业组)阻止债权人申请清盘的禁令,并指示绿野集团支付1万令吉的堂费。

财经网站theedgemalaysia.com报道,高庭司法专员张耀才(译音)已在今年7月15日,驳回此前法庭于4月22日单方面授予绿野集团,停止债权人清盘行动的特殊禁令——Fortuna禁令(Fortuna Inj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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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una禁令是一种限制令,旨在制止债权人对申请人提出清盘程序。

根据张耀才今日发布的书面判决,裁定Messrs Chellam Wong说明的债务不存在争议,因此撤销了禁令,并指示绿野集团支付1万令吉费用。

他指出,Messrs Chellam Wong是在去年9月22日,向绿野集团发出最新的账单,该公司也已确认收到有关账单。

“自那时起已过了8个多月,根据绿野集团的宣誓证词,去年11月9日的电邮中已言明,公司不可对有关账单提出任何质疑,而宣誓证人说明,账单已转交给绿野集团财务部门处理。”

张耀才续指:“作为绿野集团法律部门主管的宣誓证人,除了当时从未质疑Messrs Chellam Wong的工作,也并未就其任命及收费有效性提出任何异议。根据获取的全部证据,法庭认为债务不存在争议。”

而Messrs Chellam Wong已于7月22日,在吉隆坡高庭对绿野集团提出清盘申请。

该律师事务所声称,绿野集团委托其律师楼为绿野度假城私人有限公司(Mines Resort Sdn Bhd)、Mines Wonderland私人有限公司、绿野湖畔商业园私人有限公司(Mines Waterfront Business Park Sdn Bhd)、Mines Excellence Golf Resort公司、绿野创投(Country Heights Venture)和Castlepark私人有限公司,提供有关“资产买卖与尽职调查”的法律服务,这也被归纳为企业活动一环。

Messrs Chellam Wong表示,是在2021年4月8日接获由绿野集团发出的委任函,即后者同意支付40万令吉费用。

该律师楼直言,上述委任函是由绿野集团当时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员拿督林志立签署,同时也附录一份给参与这项企业活动的公司人员及顾问。林志立是绿野集团创办人丹斯里李金友的女婿。

根据报道,Messrs Chellam Wong是在2021年5月5日发出第一张总值5万3512令吉的账单给绿野集团,不过并未收到任何回复。第二和第三张最终账单则分别在2022年2月21日和2023年9月21日开出,最终账单合并了第一和第二张账单,总额为42万5060令吉,该律师事务所直言,未收到回复或争议。

因此,Messrs Chellam Wong在今年3月20日,发出法定偿债书(Statutory Demand),而绿野集团则在4月间获得Fortuna禁令。张耀才在5月及7月聆讯后,驳回绿野集团的Fortuna禁令。

据Messrs Chellam Wong先前于7月22日,针对绿野集团清盘一事在吉隆坡高庭提出的要求,包括依循2016年公司法令展开清盘,要求委任正式接管人作为清盘人及请求高庭做出其他公正和适当的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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