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9日讯)一名母亲让10岁儿子开车载9岁邻居外出,结果引发连环车祸,这名母亲今日在法庭面控时,承认有罪,被判罚款700令吉。
46岁的接传票者(OKS)是在芙蓉推事庭面控,推事玛丽莎在宣判前,语重心长提醒接传票者,让孩子违例驾驶是严重妨碍道路安全,因此作出上述判决,若对方无法缴付700令吉罚款,则需以7天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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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接传票者于9月3日晚上9时,在芙蓉Arowana Impian花园,允许10岁的儿子驾车,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5)条文。一旦罪成者,可面对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是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是两者兼施。
接传票者在庭上向推事求情时声称,本身育有3名尚在求学的孩子,而丈夫目前患病,一家人的生计都靠她做清洁工来维持,每月收入微薄,仅有1500令吉,因此恳求推事从轻发落。
不过,主控官普丝巴副检察司认为,推事应该根据公众利益考量,给予接传票者适当的惩罚,以达致警戒之效。
她指出,接传票者是车主,也是位母亲,对方不应该允许未达致驾驶年龄的儿子驾驶,这是违例,也会威胁孩子及其他人的安全。
“接传票者有责任监管孩子,但在这件事上,她却忽略了,让儿子违例驾驶,还引发意外,再说,未成年人违例驾驶的事件,在我国并非首次发生。”
因此,她认为,必须严厉看待家长或监护人允许孩子违规驾驶的问题,以避免类似事件重蹈覆辙发生。
最终,推事玛丽莎在考量案情后,宣判接传票者罚款7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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