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訊)聯邦法院今日維持上訴庭宣判《砂拉越報告》主編克萊爾和另兩造,在《砂拉越報告——揭露1MDB內幕》一書中,對登嘉樓蘇丹後諾扎希拉構成誹謗的裁決。
以丹斯里娜麗妮為首的三司一致駁回克萊爾、文運書坊出版人張永新,以及印刷商永聯印務對上訴庭的裁決,所提出的上訴準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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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兩名法官是拿督查峇麗雅和拿督瓦茲爾。
法院通過Zoom發表裁決時指出,3名申請人所提出的法律問題,未達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條文(新課題和公共利益)的門檻。
娜麗妮說:“在本案中,進行了複雜的語言和語法分析,這與一般理解某字句是否構成誹謗的公認和傳統方法相悖。”
她說,克萊爾所著的《砂》含有一馬發展公司(1MDB)曝光事件的重要基礎。
“這一摘錄是這本書的一部分。雖然此書的重要性不容低估,但它不能也不會為作者帶來誹謗第三方的免責權。在這種情況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且應受到法庭的一視同仁。
娜麗妮指出,答辯人(蘇丹後諾扎希拉)同樣有權在法律上獲平等對待。
“她(蘇丹後諾扎希拉)是王室成員,這一事實並不妨礙她提出索賠並獲得與任何公眾一樣的對待。她的背景事實不應對她不利,因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她宣判蘇丹後獲1萬5000令吉堂費。
克萊爾的代表律師是阿美利克,蘇丹後的律師是維斯努。
高庭在2022年10月31日駁回蘇丹後狀告克萊爾、張永新及永聯印務誹謗的訴訟,上訴庭在去年12月12日推翻這項裁決,並指該書在出版時,相關言論意圖讓蘇丹後遭到仇視、嘲笑或蔑視。
上訴庭宣判蘇丹後獲賠30萬令吉。
蘇丹後是在2018年起訴3造在書中誹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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