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1日讯)黄子佼日前遭“K小姐”指控曾在2006年以拍艺术照为由性侵得逞,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从黄子佼被扣押的随身碟中,未发现告诉人指述的可疑影像,且告诉人与证人的指述情节,难认无瑕疵,今日给予黄子佼不起诉处分。
企业家二代K小姐表示黄子佼2006年以开摄影展的名义,约她到内湖住处拍泳装照,但拍摄到一半,就以“为艺术牺牲”为名义性侵她1分多钟。K小姐甚至怀疑黄子佼家中安装了针孔摄影机,早就预谋偷拍,才会有4TB硬碟的不雅档案。检察官将黄子佼列为他字案被告,并勘验黄子佼因另案被扣押的随身碟,未发现符合告诉人所述情境的可疑影像。本案尚乏积极证据,因此将黄子佼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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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黄子佼因持有48部少女的性影像、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昨第4度出庭,衣着仍维持藏青色上衣、格纹长裤,头戴白帽,4次出庭的打扮几乎都一样。黄子佼在庭讯2小时结束后,迅速步出北院,见到门口媒体大阵仗守候,神情淡然,面对媒体提问依然没做出回应,随即快速搭上白色宾士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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