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1日综合电)台大名医将一名药厂女助理叫到办公室后,对她熊抱强吻,声称是为对方加油“爱的抱抱”。名医一审时被判监8个月,经上诉后高院二审改判缓刑3年,须支付公库新台币100万元(约13.5万令吉),理由是“相信他已有所警惕,日后不会再犯“。
被告王至弘1993年进入台大医院骨科部担任主治医生,之后成为台大医学院骨科专任教授,专精微创全平衡人工膝关节置换术、微创人工髋关节置换术、前后十字韧带重建术、半月软骨修补术、肩旋转肌破裂修补术等等。他在运动医学界颇负盛名,不少职业球员都是找他开刀治疗,是台大的骨科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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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指出,王男在2021年10月间某日傍晚,以餽赠礼品为由,将某药厂派驻在台大医院的女研究助理找进办公室内。女助理要离开时,王男突然伸手环抱女助理,并将她的口罩拉下,强行亲吻,还抚摸背、臀。
女助理当下被吓呆,脑中一片空白,回过神后返回办公室,立刻传讯息给与主管、同事等人。内容为“你知道,我刚刚去王至弘办公室,他说要跟我讲一下话,跟我话家常后,忽然跟我讨抱抱,然后就亲了我。吓死我了,我脱离后就跟他说不可以这样,然后故作镇定跟他走去电梯,刚好有人按一楼,我马上跟他说拜拜”。
女助理事后对台大提出性骚扰的申诉,并向检方提出告诉,王男遭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王男辩称当时只是轻拍女助理右肩及上背,类似打气之“爱的抱抱”,但否认强制猥亵和强吻。一审法院根据诸多客观事实,认定王男强制猥亵犯行明确,判处监禁8个月。
案件上诉二审后,高等法院11日宣判认为一审认事用法并无违误,但王男长期担任台大医生,历年门诊及手术总人数不少;此外,受害人在本案中所蒙受的损害,可透过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高院也认为,王男经此次侦审程序,应已有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缓刑3年,期间内交付保护管束,并须于判决确定后3个月内支付公库100万元,接受法治教育3场。(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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