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上诉庭五司今日宣判,驳回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针对上诉庭撤销高庭宣判他涉及2亿3250万令吉滥权案无罪的司法检讨申请。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扎娜瓦维为首的五司,今日在上诉庭宣读这项裁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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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认同,高庭法官在宣判慕尤丁无罪获释的判决存在错误。
另外4名法官是拿督鲁兹玛、拿督阿末再迪、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及拿督阿兹哈哈里。
慕尤丁在审讯后表示对判决失望,并交由律师作出说明。慕尤丁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说,会先研究上诉庭裁决。
高庭于去年8月15日批准慕尤丁的申请,撤销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的滥权罪控,无罪释放;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认为,慕尤丁的罪控含糊、有缺陷且毫无根据,没有犯罪详情。
慕尤丁被控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在布城联邦政府行政中心的首相办公室,为土团党项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及商人拿督阿兹曼尤索夫收取上述2亿3250万令吉金额,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权受贿),并可在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
不过,今年2月28日,上诉庭三司批准控方的上诉申请,指示慕尤丁被控的滥权案需回到地庭审理;慕尤丁针对上诉庭裁决不满,因此向上诉庭入禀司法检讨。
阿兹扎娜瓦维说,高庭在此案的裁决,无关于地庭发现的任何刑事事项,同时在地庭的相关4项(滥权案)提控是搁置的。
“因此,在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50(1)中,相关案件没有触及相关条件。
“我们的看法是这样的:(这项司法检讨)申请会留下不符合国会立法原意的情况。
“如果上诉人是正确的,即(控方)没法针对(高庭)法官宣判无罪释放进行上诉,那么这就会简单地让高庭拥有撤销地庭裁决的无限权力。
“同时也会留下更上级法庭没法纠错的情况,因此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50(1)不能单独阅读。”
她说,法庭司法法令第50(1)条文需要和同法令下的第31、35条文,以及刑事程序法典第323条文,在和谐解读的框架下进行整体理解。
另外,郑宝德说,他们尊重上诉庭的裁决,但仍需要针对上诉庭给予的结论及理由做进一步研究。”
对于本次结果是否有在预料中,他说:“我们是有信心的,我们的陈词全部合乎于法律,同时我们认为法庭司法法令第50(1)也相当清楚。”
询及另外3项(洗钱)控状,他说:“我们并没有进行挑战,丹斯里(慕尤丁)会回到地庭去辩护,我们也会把上诉庭的结果向地庭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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