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12日综合电)台湾屏东县新埤乡日前有民众发现乌龟逛大街,连忙报警,也有民众今天在恒春镇路上拾获象龟,最后由饲主领回;警方呼吁饲主留意,宠物道路奔走如果致交通事故有刑事及民事责任。
中央社报道,根据屏东县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发布讯息,民众报案称有迷途乌龟,到场发现是进口品种大乌龟在路旁,可能造成交通危害,询问附近民众也不知饲主是谁,最后打听到为新埤陈姓民众饲养。
ADVERTISEMENT
陈姓饲主告诉警方,栅栏松脱乌龟才爬行到马路;经警方协助,将大乌龟送返家。
此外,有民众在恒春马路拾获象龟,送到恒春分局建民派出所,员警联系动物保护单位,并转发社群网站协寻,不久后由林姓饲主到所取回。
屏东警方说,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疏纵或牵系禽、畜、宠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处所有人或行为人新台币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约41至82令吉)罚锾,如果导致致交通事故还有刑事及民事责任,饲主须多留心注意,共同守护用路人安全。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